※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bvgXqoD ]
作者: tobetwob (WHO FCTC 菸草减害专家)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问卦] 加热菸被技术性违法?重机&性专区
时间: Tue Mar 5 13:06:57 2024
大家好,我是世界卫生组织 菸草控制框架公约(WHO FCTC)菸草减害专家 王郁扬
刚刚看到海关最新消息:销毁指定菸品!
公告本关依菸害防制法第7条第4项销毁之指定菸品。
https://reurl.cc/77q8g1
发文日期: 中华民国113年3月5日 发文字号: 北普法 字第 1131013900 号
附件: 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关依菸害防制法第7条第4项销毁之指定菸品。
公告事项:本公告附表所列扣押案物涉嫌违反菸害防制法或其他法律相关规定,本关爰依
规定迳予销毁。
https://i.imgur.com/goLrHxU.png
看来加热菸跟性专区、大型重机很可能面临相同命运,
“法律上合法 现实上持续非法”,可怜哪~
既然大家都不在意,那就继续闻香菸燃烧后的二手烟、菸蒂火灾、菸蒂乱丢,
你家阳台衣服被二手烟燻得全部都菸味。
电子菸合法化!电子烟合法化!
※ 引述《tobetwob (WHO FCTC 菸草减害专家)》之铭言:
: 大家好,我是世卫菸草减害专家 王郁扬,
: 我国非常白痴的菸害防制法,在112/01/12三读通过,3/22正式施行上路后,
: 至今已经8月,加热菸仍然无法合法取得,电子菸/电子烟则是被禁止。
: 提供两个法律合法,但至今依然不合法的案例供大家参考,
: 一、大型重型机车上高速公路,合法,但至今依然不能上高速公路。
: 民国96年1月12日三读修正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九十二条,基于国际经验与
: 使用牌照税等因素,开放汽缸排气量5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机器脚踏车得行驶国道高速公
: 路,
: 二、性专区,合法,但至今没有一个地方政府依法设立性专区。
: 一百年十一月四日
: 第九十一条之一 (增订)
: 条文 直辖市、县(市)政府得因地制宜,制定自治条例,规划得从事性交易之区域
: 及其管理。
: 所以加热菸会像大型重机或是性专区一样,被技术性违法? 有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