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基隆东岸商场争议 律师秀照片指控谢国

楼主: ketter (挖西林老背)   2024-02-28 08:32:21
最倒霉的大概就是基隆市警局了
先不说之前没有法院的判决令就直接跑去
跑去现场以后,看法条也是大大地违法
警察职权行使法
第 4 条
警察行使职权时,应着制服或出示证件表明身分,并应告知事由。
警察未依前项规定行使职权者,人民得拒绝之。
结果去撞门的时候,律师很聪明地问警察执行什么勤务
结果警察不敢讲,讲了会更惨,不讲也很惨但轻一点
第 29 条
义务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警察依本法行使职权之方法、应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
,得于警察行使职权时,当场陈述理由,表示异议。
NET的律师有做了,现场的警察不敢说话也不回应
前项异议,警察认为有理由者,应立即停止或更正执行行为;认为无理由者,得继续执行
,经义务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时,应将异议之理由制作纪录交付之。
义务人或利害关系人因警察行使职权有违法或不当情事,致损害其权益者,得依法提起诉
愿及行政诉讼。
所以当时律师有录影,有提问,该做的都有做
第 30 条
警察违法行使职权,有国家赔偿法所定国家负赔偿责任之情事者,人民得依法请求损害赔
偿。
所以,不要惹律师,律师脑袋的逻辑都很夸张的好
不知道怎么能背起来这些法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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