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原来NET也是假老二啊!!

楼主: TED781120 (苍夜歌)   2024-02-22 13:48:02
关于金额的部分感觉推文不容易说清楚,回一篇好了。
某些侧翼一直在洗林右昌时期5050万是固定权利金不含土地租金,
但实际上在市府的简报早就有说明,5050万是固定权利金+土地租金。
https://i.imgur.com/pcJXQ1b.png
https://i.imgur.com/2X4A48c.png
换言之,大日承租时期东岸的市府收入为
固定权利金3418万2000
变动权利金 44万7784
土地租金 1631万8000
合计 5094万7784
而按照谢国梁说法,微风未来要缴交的是
固定权利金1500万
变动权利金2200万
土地租金 1155万
舆情费 1920万
合计 6775万
首先我要靠北一下谢国梁这边的说法,
第一是这个舆情费,虽然侧翼目前把这个舆情费讲得天花乱坠,但这个费用并不是谢国梁首
创,
https://i.imgur.com/HWIZdJf.png
实际上,你直接在促参公共建设资讯网搜寻“舆情”,
就会冒出“基隆市开元、铭传立体停车场营运移转案契约书”,
里面也有几乎一模一样的文字,只是要求金额是400万,
这是什么时候的案子?
2020年5月,谢国梁什么时候上任?2022年12月。
所以基隆至少林右昌时期的促参案就已经在要求参与厂商要编列舆情经费了,
顺便我们再把
“为因应契约期间之舆情反映、科技发展、政府政策及其他提升服务品质措施,
民间机构应于许可期间内编列”这整段丢Google,
可以发现新北市树林区第七停车场委托经营案、新北市新庄区文中五临时平面停车场委托经
营案、
乃至于更早以前台北县还没升格成新北市时,芦洲市重阳市场地下停车场委托经营案都有差
不多的叙述,
这个舆情费实际早就出现在多个县市的民间参与案中。
换言之,高机率大日这边签的约也有舆情费只是不知道多少
(但由于目前各促参公开资讯平台资料都因不明原因连结失效,我现在是搜不到当初的签约
草案)。
把这1920万算进去是完全不合理,那么实际可对比数字变成:
大日承租时期东岸的市府收入
固定权利金3418万2000
变动权利金 44万7784
土地租金 1631万8000
合计 5094万7784
微风未来承租缴交的市府收入
固定权利金1500万
变动权利金2200万
土地租金 1155万
合计 4855万
然后是土地租金,按照促参法第15条规定,
兴建期间按该土地依法应缴纳之地价税及其他费用计收租金;
营运期间按国有出租基地租金计收标准6折计收,
而“国有出租基地租金计收标准”的规定,
是国有出租基地一律依照土地申报地价年息百分之五计收租金,
这部分理论上法律订死是不能改变的,而基隆公告地价并没有下调是逐年增长,
那么按理土地租金应该是要增加,怎么会土地租金降低近500万?
先假设这部分没问题,单比权利金部份,
大日承租时期权利金
固定权利金3418万2000
变动权利金 44万7784
合计 3462万9784
微风未来承租权利金
固定权利金1500万
变动权利金2200万
合计 3700万
换言之,权利金部分固定权利金大幅降低,变动权利金是回归正轨,
毕竟之前东岸商场年营业额有6亿以上,降低固定权利金增加变动权利金是比较合逻辑的合
约。
But,谢国梁说2200万是用营业额12亿计算,
我国的促参案规定一般是以营业额XX亿以下收A%(A>1)、XX~XX亿之间收B%(B>1.5)、
XX亿以上收C%(C>2),
之前的草案是营业额1亿以下收1%、1~3亿之间收1.5%、3亿以上收2%,
以此计算得出100万+300万+1800万=2200万,
但如果微风之后营业额只有跟NET持平6亿的话,
变动权利金会是100万+300万+600万=1000万,
实际权利金收入为1500万+1000万=2500万,短少960万权利金收入,
微风付的“权利金”要跟NET一样多的话,年营业额额要是11亿。
所以结论下来,谢国梁这边可质疑的点有:
1)明明土地公告现值年年拉高,为什么土地租金反而减少了500万?
2)变动权利金的计算均只采用法规最低要求,市府以什么根据得出日后营业额可以大幅增
长?
而不是在那扯什么舆情费(这个林右昌标案也有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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