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不然发起IWIN公投好不好?

楼主: m82 (消脂努力中)   2024-02-04 20:10:01
现在IWIN的法源依据是儿少法第46条,内容尺度的审查完全由主管机关行政裁量权认定
卫福布那些事务官也有些年纪了,对于ACG跟萝莉这些次文化不太了解
很有可能会订出足以扼杀产业发展的规范,事务官又不是选举产生的不能被罢免
乡民骂再凶依然好官她自为之
与其希望立委去盯,不如大家从母法着手,直接推儿少法46条修正案公投
明确界定跟限制主管机关对于儿童色情内容审查的权利
一旦通过,行政院就必须按照公投内容提出修正案交由立法院审查
如此一来就能借由公投限制卫福布的内容审查
大家说好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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