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不在籍投票根本超级重要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01-18 07:11:08
现在的问题在于:
是否有意愿推动?成功推动后,执行方式为何,是要到驻外经贸办事处或大使馆,麻烦官
员协助将选票送回来,还是有其他作法?
目前的《选举罢免法》中,只有列出“移转投票”制度,其他部分则不甚健全。
而且,这事我记得已经喊了很多年
但没有见到有任何进度,难道是中间出了什么状况吗?
一直延缓了好一阵子,实在无法理解...
就算真有“做票”的疑虑,顶多一定程度上加强安保措施就好了,至于方式则要看相关人
员的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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