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浅谈唱票瑕疵及后续处理

楼主: smart830719 (你当你大爷阿)   2024-01-15 18:18:32
开票不符合程序的理当要严惩
公务员做事都能不符合程序
就是渎职就是疏忽职守
投票结果无法撼动
但这些这些严重疏失的听A画B
或者是 民众已经提醒要按照程序而视若无睹我行我素
不遵从法律程序的国家公仆
应照刑法146条:以诈术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发生不正确之结果或变造投票之结果
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是吵作票 而是要减少瑕疵
只要有严惩才能够杜绝
他们才会告白自首为何这么做
到底是谁在允许的
才能够继续修法改进 杜绝瑕疵
用证据说话 那些证据确凿的不法人员一个一个都应接受调查
若这些人没事 那就会使选举变成有可操弄的空间
若只要一句失误就能过避开刑责
那过失杀人过失伤人该罚吗
过失就没有责任了吗
选举若有不公是影响全台湾
应负的责任远大于一切
在现场的负责人员应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依规定行事
所有的不遵守的人员
理当被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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