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既存违建可以翻修吗?

楼主: rancilio (科学怪人)   2023-12-26 07:09:48
阿宏家是民国67年3月完工的老旧房屋,屋况需整修,当初申请誊本登记为2楼,实际建物
为3楼,请问这属于既有违建吗?邻居家地坪比我家小,但都有盖到4、5楼高,我家是两
间店面的大小,以这种情况下能合法提出申请?修缮及补登的程序如何进行?
违建的基本定义就是“未向政府主管建筑机关申请许可的建筑物”,任何人只要向主管单
位检举,建管处就会查照建筑物原有的测量成果图或竣工图,如果有跟登记不符的地方,
就会被认定是违建,可以依法拆除。不过,若是“程序违建”,就有办法可以弥补。
所谓“程序违建”是指建筑物的位置、高度、结构和建蔽率,皆不违反都市计划建筑法令
,并且拥有土地使用权,只是因施工程序疏乎,没有请领建照就擅自兴建,那么被举发时
,可以依法补办执照并缴交相关税款成为合法建物。
此案例为民国67年3月完工,3楼应属于既存违建。(以台北市为例,1964年1月1日以后至
1994年12月31日以前已存在为既存违建),如果符合都市计画和建筑法规的规定,则可透
过改正或补办手续,将违章建筑变成合法建筑喔!
违建补登程序如下:https://imgur.com/So8Qwql
如果既存违建没有申请就翻修会怎样:https://imgur.com/1SNWVzj
台北市2023年起既存违建就不得翻修 https://reurl.cc/OGqxRr
所以赖清德老家2003年重建,实务上应该先向县政府申请核可后翻修,
而不是盖后被抓到才说法令要补正,当时赖清德是立委,苏贞昌是台北县长,
不可能不核准吧,所以万般有错,皆在赖皮鬼身上,当初合法申请不就没事了,
搞到现在还要全党救一人,丢不丢人啊。
执政党总统候选人因为违建变成选战主轴,还想继续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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