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3-12-11 07:14:23※ 引述《v40316 (v40316)》之铭言:
: 一堆人把新北市公文当浮木
: 可是明明拆了赖就解套
: 民进党还能打悲情牌
: 立委再多五席
: 侯侯心机很深
: 现在不拆
: 才是大败票吧?
: 结果绿粉强调依法行政
: ok啊我也支持不要拆
: 所以违建有没有违法?
: 总统候选人有没有守法?有没有说谎?
: 不是才是重点吗?
: 拜托不要拆
问题在于,如果真的拆掉了,会否危害既有结构?
而且按照现有的法规,如果违建情形轻微,理论上就只是拍照列管而已
这与政党、人物等本身毫无关联啊...
又,既然说了是“既存违建”
到头来还是回归各县市自主认定,再多的指指点点也不会有用处、无法带来正面积极的效
益啊!
除非针对定义有改变,否则还是接受实施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