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bk20491 (〥梦中情一场梦〥)》之铭言:
: 21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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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成为[中华民国公职人员]是当选后就职会拿到一张表格确认你只有中华民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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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国籍法 可以双重国籍
你搞错了
中华民国国籍法,归化者不可拥有双重国籍
只有特例除外,例如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有殊勋于中华民国者
用这条件申请归化通过的,可以保留双重国籍
台湾人要去拿别的国家国籍,那他不管你
但别的国家人民想加入ROC 那就必须放弃原有的国籍
中华民国国籍法不允许归化者拥有双重国籍
: 跟 中华民国公职人员任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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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誓]那一刻不可以拥有其他国家国籍
但这个其他国家 必须是中华民国官方承认的国家
(不是指建交,而是官方认定这国家是正式的国家)
至于PRC就很尴尬了,ROC只承认PRC的治权而没承认主权
所以不管是PRC的人要归化或参与公职人员的选举
都只要求要放弃户籍(承认治权)而不是放弃国籍(不承认主权)
至于PRC的国籍 因为ROC没有正式承认PRC的主权
并不在规范之内
所以其他国家归化人士会要求你一年内必须提出丧失原国籍证明
但来自对岸的人不需要 他们只需提出丧失户籍证明就好
相关规范写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内,由陆委会主管而不是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