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500875
2.新闻来源︰
联合报
3.完整新闻标题
民进党新北市议员周雅玲与胞妹诈领千万助理费!一审各判8月及6月徒刑
4.完整新闻内容︰
民进党籍新北市议员周雅玲与胞妹周雯瑛以人头诈领助理费1388万元,新北地检署两年前
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其他认罪人头助理获缓起诉,新北地院日前审结,法官认为周雅玲
与其胞妹二人确有以公费私聘詹男等人担任助理,考量实际支出金额已大于所领得的助理
补助款,且全数流向与议员职务有实质关联事项,并非挪为己用,依共同犯使公务员登载
不实罪,判决周雅玲及胞妹8月及6月徒刑,均缓刑3年,且须各支付公库60万元及40万元
,可上诉。
判决指出,周雅玲(55岁)自2000年3月迄今,曾任第15、16届台北县议员及第1到3届新
北市议员,新北地检署接获检举,指挥调查局台北市调处追查发现周雅玲及胞妹周雯瑛明
知公费助理补助费由议会编预算支付,非议员薪资一部分,也不是对议员的实质补贴,从
2009年起到2021年间,利用未实质担任助理的多名亲友当人头,向新北市议会申报担任公
费助理,按月向议会诈领每人每月薪资2万元到4万元,诈得补助费达1388万元,将人头助
理薪资用于缴交宜兰礁溪房产房贷及社区管理费,及支付父亲出租车费等,挪为私用。
法官认为,周雯瑛有实质担任公费助理外,周雅玲也实际上有私聘詹男、许男父女、黄女
及林女等人从事议员助理工作,支出金额已大于所领得的助理补助款,足以证明助理费全
数流向与议员职务有实质关联事项,并非挪为己用,难认周雅玲及其胞妹2人在主观上具
有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的不法意图,日前依共同犯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判决周雅
玲及胞妹8月及6月徒刑,均缓刑3年,且须各支付公库60万元及40万元,仍可上诉。
5.附注、心得、想法︰
民进党议员诈领千万助理费 分别判8个月跟6个月
高鼻安46万案 看新闻从去年关注到今年底还持续著
看绿媒政论好像说会关20年还40年的样子
窝闷应该相信司法还是相信名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