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对比一下六都邻损的条例

楼主: lazycat5 (phoenix)   2023-09-13 08:53:46
真专业
这才是讨论政治,
清楚比较出,六都法律差异。
对比之下,ptt微博版的小粉红网军,只会谩骂、羞辱、跳针、禁评。
让建商为所欲为,真的很垃圾,政治草包误国
※ 引述《s7503228 (情报屋)》之铭言:
: 看到有人整理的
: https://i.imgur.com/x6Bv9oP.jpg
: 高雄市
: 高雄市建筑工程施工损坏邻房事件处理程序
: 2.本局建管处接获申诉后将派员勘查
: 桃园市
: 桃园市建筑工程施工损害邻房争议事件处理办法
: 第 5 条 领有建筑执照之工程,发生损邻事件,双方应自行协调,协调不成立者,受损
: 争议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受损户)得向本府请求协调,本府应以书面通知受损户、?
: 造人、监造人、承造人及其专任工程人员会同本府人员勘查损害情形。
: 台南市
: 台南市建筑争议事件处理及评审自治条例
: 第四条 ……主管机关于接获申诉时,应以书面通知起造人、承造人及监造人查明有无危
: 害公共安全;必要时得会同监造人先行勘验
: 新北市
: 新北市建筑物施工损坏邻房事件处理程序
: 二、(二)监造人、承造人之专任工程人员于接获本局通知时,应至 现场勘查
: 三、监造人、承造人及专任工程人员未依前点第二款规定办理,本局得会同相关公会派
: 员至现场勘查
: 台中市
: 台中市建筑物施工管制办法
: 第三十条  损邻事件发生后,应由双方自行协调,协调不成经受损房屋所有权人(以下 : 简称受损户)向都发局请求处理时,都发局应于文到七日内通知工程起造人、监造人、承
: 造人、营造业之专任工程人员及受损户会同勘查损坏情形。
: 台北市
: 台北市建筑施工损邻事件争议处理规则
: 第 六 条 都发局受理申请后,应通知建方会同监造方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建方于?
: 获通知日起十四日内,勘查建筑工程施工有无危害邻房公共安全,并制作初步安全认定?
: 。
: 前项初步安全认定书及损害责任归属初步认定书,应经监造方及承造人之 专任工程人员
: 签章后,送都发局备查。
: 整理来源
: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24613822531550598&set=a.363445663681623
: 欸干 好像只有台北市搞出叫建方自己查欸 真难想像是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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