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各位要多讨厌柯
多讨厌蒋 那都是很正常的地方
但骂要骂对点
哪些是北市府不对 真的要改的
哪些是台湾本来就现行的
哪些是只能嘴巴讲讲 实务难做的
其实都是有待讨论的点
比如说苗最大力抨击的
“球员兼裁判 经建筑师认定可继续施工”
但你拿别的县市出来
(简单拿几个举例)
新北
https://i.imgur.com/6VV0kVt.jpeg
台南
https://i.imgur.com/IbNTAEv.jpeg
基隆
https://i.imgur.com/FdvQtgR.jpeg
高雄
https://i.imgur.com/rWIRP2n.jpeg
这第一步
“球员兼裁判 无危害公共安全 可继续施工”的情形
就是现行的通例阿==
终究你比较能针对的 只有北市独有的
“经监造人认定此案与本工程无涉可解除列管”这点
一般来说 别的县市会请
“受损户”和“建商”共同指定委托第三方鉴定
如果 受损户 不满意就是自行请主管机关委托
主管机关再发函请 建商 向 第三方鉴定
这样鉴定费就是直接让施工方承办了
能批评的点就是
台北市要“受损户”自行和第三方委托鉴定
(因为被程序解列了)
如果证明是 施工方 的问题
鉴定费用才由 施工方 承担
骂这点就好了
前面那项纯粹就加油添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