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法务部科侦法草案送政院审查 可植“木马

楼主: andrewkuo   2023-07-30 12:19:56
※“新闻”标题须为原新闻标题且从头张贴 ※
1.新闻网址︰
※ 请附上有效原文连结或短网址 ※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1/7334248
2.新闻来源︰
UDN
3.完整新闻标题
※ 内文请完整转载标题 请勿修改与删减 ※
※ 注意发文标题 为原始新闻标题从头张贴 切勿修改与删减 ※
法务部科侦法草案送政院审查 可植“木马”蒐证
4.完整新闻内容︰
※ 请完整转载原文 请勿修改内文与删减 ※
国内诈骗、洗钱等犯罪都早已科技化,但执法人员新的科技侦查手段却常因欠缺法源而受
挫,法务部研拟的“科技侦查及保障法”草案已完成,未来以科技侦蒐时,包括网络电话
监听、M化车取证等,须先向法院声请取得法官许可书,让科技侦蒐成果可当合法证据,
草案已于本月初送行政院审查,实务界、学界都呼吁政府尽速立法。
此外,针对组织暴力犯罪有营救被害人急迫性时,法务部也提出把GPS、M化车及热显
像仪等科侦手段纳入组织犯罪条例新增修法范围,相关草案也已送行政院审查,采双轨并
行方式,希望尽快补漏洞。
目前我国实务上常见科技侦查项目包括网络电话、空拍机、GPS、热显像仪、高倍望远
镜,甚至以“M化车”、基地台三角定位等方式,定位、追踪、拍照、监控犯罪嫌犯的行
踪、对话;技术上是现行检警人员已有的办案手段,但因缺乏法源依据,透过GPS、M
化车监控嫌犯行踪取得的证据,曾被法院视为非法取得,让嫌犯逃过法律制裁,包括检警
、法官跟学者早已呼吁政府重视此问题、尽速立法解决。
本报四月间曾报导国内诈团科技化跑在执法者前面,对于运用科技侦查对抗犯罪,学者形
容政府立法脚步有如用UBike追高铁;各界要求尽速立法声浪再起,法务部过去几个月密
集开会研商,官员证实,已在本月初送出草案,待行政院审查。
科技侦查的“重中之重”,属于网络电话监听,目前有关手机、室内电话的监听法规在通
讯保障监察法,要向法院取得监听票,但利用LINE等网络电话通讯的监听,却成为侦
查死角。在法务部提出的“科技侦查及保障法”草案中,检警可透过“植入木马程式”对
网络通讯进行远端监控,但要比照现行声请监听票程序,由检方向法院声请取得许可书才
能进行。
此外,使用GPS、空拍机或热显像仪等,从室外对室内空间进行监控,因侵犯隐私危害
较大,并非所有犯罪适用,仅限中、重度犯罪,如走私毒品、枪枝、掳人勒赎等,同样须
先通过法官审核。草案中也明列被侦查对象不服处分时的司法救济方式。
过去曾发生海巡署士官长王育洋为查缉私菸,擅自在嫌犯车下装GPS,结果反被控妨害
秘密罪,法院认定是公务员无故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侵犯隐私权,判拘役五十日,缓刑
二年,检察总长虽两度声请非常上诉都被驳回。
此外,警方八年前透过M化车破获诈团案,却因M化车蒐证问题判无罪,三年前法官在判决
中提醒,包括“M化车”在内的科技侦查方式,其犯罪追诉与权利保障的平衡点,有赖立
法机关睿智考量,并尽速衡酌、决定。
法务部曾于二○二○草拟“科技侦查法”草案,但当时草案规定警察、调查员可自行以空
拍机蒐证,超过卅天才需向检察官报请核备继续;使用GPS蒐证,也以检察官许可为原
则,逾二个月才需向法院声请延长。草案一出炉,就引发侵害人权的疑虑,停摆多时也让
修法延宕至今;法务部如今提出新草案,何时能完成立法,考验政府态度。
5.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 “Live”、“新闻”、“转录”、“旧闻”及 转录他方内容之文章
每日发文数总上限为3篇,自删与板主删除,同样计入额度 ※
近平:原来我党的徒弟在台湾呀!这个绿色共产党学的也真快,把红色共产党的执政手法
直接搬移过来不演了!趁现在还没通过前要发炎就快一点,以后发炎就直接被挡下来了,
真是厉害我的国呀!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