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irex (铁石哥_不含铜锂锌)
2023-06-27 02:56:14※ 引述《GYda (GY大)》之铭言:
: 这个论述如果是对的话
: 逐条审查跟反服贸根本没什么差别
: 硬要讲出差别的话大概就是......
: 逐条审查就是多了一个谈不拢的过程
: 反服贸则是连谈都懒得谈
: (难谈,那就别谈了)
: http://i.imgur.com/aDJ2ym1.jpg
: 话说如果逐条审查的话
: 有可能谈到后面全部都能同意吗?
: 难怪会有一些人会认为
: “"逐条审查" 跟 "反服贸" 本质上是一样的”
: 毕竟对那些人来说
: 柯屁虽然讲反黑箱,其实他也是反服贸的
: 只是要有一个过程罢了
: 这样讲好像也不是没有道理
: 跟一群想要打包快速通关的人开会逐条审查
: 怎么想都有一种 "好像没必要谈" 的感觉
: ※ 引述《remprogress ()》之铭言:
: : 1.转录网址︰
: : https://tinyurl.com/b99dd35x
: : 2.转录来源︰
: : 邱显智 (立委)
: : 3.转录内容︰
: : 2013年立法院决议“逐条审查”服贸是什么意思?
: : 很多人说可以一条一条审。来,跳过协议本文的二十四条,打开40页的【服务贸易特定承
: : 表】,第一页【台湾方面非金融服务部门的开放承诺】中的【电脑及其相关服务业】的“资
: : 料处理服务”、“数据库服务”,台湾承诺开放“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独资、合资
: : 、 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电脑及其相关服务”。
: : 好像有点危险?好,去告诉中国这项我们不开放,重启谈判,中国不接受,全剧终。
: : 以上可以无限loop,这也是为什么国民党死都不进逐条,张庆忠最后直接说备查不审啦生效
: : 啦,然后立法院就挤满了不是立法委员的人。
: : 所以“逐条审查”跟“退回服贸”是表里呼应的,大家晚安。
: : 参考:
: :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17条 同意承受条约一部分之拘束及不同规定之选择
: : 一、以不妨碍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为限,一国同意承受条约一部分之拘束,仅于条约许可
: : 或其他缔约国同意时有效。
: : 二、一国同意承受许可选择不同规定之条约之拘束,仅于指明其所同意之规定时有效。
: : 4.附注、心得、想法︰
: : 每日发文数总上限为3篇,自删与板主删除,同样计入额度 ※
: : 邱显智立委今晚根本战神
: : 连发三篇勾起大家的回忆
: : 而这片也点出了
: : 支持“逐条审查”跟支持“反服贸”理论上应是同一群人
: : “逐条审查”实务上根本不可行
: : 希望看完邱显智委员文章的人可以清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