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我4%柯粉,反对本次选罢法黑金条款修法!

楼主: archer67 (羊入虎口了)   2023-05-27 12:56:18
1. 原来法律就有褫夺公权的设计了,
要另外增加终生不得参选,
各党去规定在自己的党规就好了,不是吗?
国民党在意性侵,加重毁谤,
那国民党就去加在自己的党规。
民进党党规已经加严了,
其中性侵也已经入列,国民党可以学嘛。
反正大部分被选上的就国,民二党,
你们就去管理好自己的党章就好了。
搞一堆争议做什么?
2. 贩售毒品,引诱他人吸食毒品,终生不得参选
现在大麻开放越来越多,
欧巴马,杜兰特都用,
泰国也开放大麻,有什么亡国迹象吗?
“嘿,抽抽看?”被抓到就终生不得参选?
3. 重罪重刑者为曾犯本刑7年以上,
并且被判刑10年以上确定,终生不得参选。
不知这条有没有但书,否则
施明德被判无期徒刑,
陈菊被判12年,
林义雄被判12年,
吕秀莲被判12年
这些人都不能参选也太奇怪
4. 人民主要的在讲的问题是轻判。
酒驾撞死3人,判6年,只要3年就可以假释。
陈致中洗钱案,2亿多,判1年。
闯红灯撞死人,判1年6个月,缓刑3年。
林秉枢暴力对待高嘉瑜案一审判决,8个月+一堆可易科罚金的。
已婚且有性侵害前科的男子两度性侵害,判2年6个月。
更不用说诈欺大多轻判,轻到不可思议。
参选的是极少数人,大多数人是选举人。
所以排黑条款影响到的只有极少数人,
而且这些明明政党可以自己管理,
对社会急需的犯罪遏止,没什么效果。
立法院搞这个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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