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赵怡翔的说法是错误的。

楼主: zebra101 (斑马)   2023-04-10 13:18:15
赵怡翔援引大法官解释说领土疆域是政治问题不是法律问题,用蒙古的例子来证明:你看
,中华民国以前将蒙古视为领土,也不需要经过宪法规定的"国民大会决议"变更,只是行
政部门单方面就可以决定不再将蒙古视为领土了。以此来为宪法中关于固有疆域的条款解
套。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2012年行政院陆委会发了一个关于蒙古的新闻稿来说明这个问题。
https://i.imgur.com/yLxe0vm.jpg
“一、民国35年(1946年)我国宪法制定公布时,蒙古(俗称外蒙古)独立已为我政府所
承认,因此,当时蒙古已非我国宪法第4条所称的‘固有之疆域’。外交部虽于民国42年
(1953年)提经立法院决议废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但并未完成宪法领土变更之程序
。”
这一段在法理上无懈可击。
也就是说,1946年召开制宪国民大会的时候,中华民国政府已经承认了蒙古的独立,蒙古
从来就不包含在宪法的"固有疆域"之中。到1953年中华民国政府决定不再承认蒙古独立,
但从未通过国民大会将蒙古纳入中华民国领土范围,这几十年来政府将蒙古视为领土是自
始无效的。
蒙古的例子跟赵的说法完全相反,蒙古的例子恰恰反过来说明领土疆域变更必须要遵循宪
法的规定,想要绕开宪法,由行政部门单方面变更是无效的。
这本来就是常识,你仔细想一想就能明白,掌握行政权力的人是不停在变的,一个国家领
土疆域这么严肃的问题,怎么可能由常常朝令夕改的行政部门来决定?
前面有人说好像绿营有些人对于宪法比蓝营有更深入的研究和论述,这恰恰是因为他们面
对宪法这座阻挡在台独前面的大山,必须要想办法断章取义去做违反常理的扭曲解释,当
然要研究得很透彻了。他们其实是先有立场再去截取对自己有利的片段,不足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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