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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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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访中效应发酵 台湾国将告发“通谋丧失领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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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钱利忠/台北报导〕前总统马英九率团访中期间,与中国湖南大学举行学生座谈,
马于座谈会上提及“依照1982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前言,“台湾是中国不可分
割的一部分”...”,引来台湾国成员质疑该番话伤害台湾的国家尊严,为此,台湾国今
天下午将赴高等检察署,告发马英九涉嫌刑法104条之通谋丧失领域罪。
台湾国今天表示,马英九身为台湾的前总统,他在座谈会上的言论,除了伤害台湾的国家
尊严外,更意图将台湾的主权领域丧失予中国,其言行可能触犯刑法104条之通谋丧失领
域罪,因此特别选在台湾关系法生效44周年的今日,向高检署提告。
刑法104条规定,通谋外国或其派遣之人,意图使中华民国领域属于该国或他国者,处死
刑或无期徒刑;如为预备或阴谋犯,则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未遂犯也处罚。
法界人士认为,马英九访中是否会触犯刑法外患罪章相关规定,须视马的言行而定。如涉
及外患罪相关法条,其言行须符合“开战端”、“领域变动”、“战时械抗、通敌、不履
行战期军需契约”、“刺探或泄漏国防秘密”、“未授权与他国订约”等要件,才可能构
成。
法界指出,因我国宪法的领域仍包括中国大陆本土,只是治权仅限于台澎金马,马若与中
国人士谈论到“一国两制”的制度议题,在我国宪法上也不会造成领域的变动,很难成立
刑法104条之罪,但马纵使没有直接的法律责任,以其前元首的身分,是否适合谈论此敏
感议题,仍应高度审慎,并非可如一般民间人士,纯粹以言论自由做为护身符。
5.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马英九在中国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提及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所以台湾国成员打算依据中华民国法律告发马英九通匪
以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