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为他们是法盲啊. 法条只挑自己想看的看
: 不违背职务行贿罪:对于公务员,关于不违背职务之行为,行求、期约或交付贿
: 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 50 万元以
: 下罚金。(贪污治罪条例第 11 条第 2 项)
: 这条就是要抓 行贿要求代为关说或施压的状况
: 都有新闻了
: 无党籍前云林县北港镇长萧永义,2018年当选后贩卖“清洁队员”职缺牟利,透过白手套
: 收贿750万元,让6人成为清洁队员,6日最高法院维持一、二审判决,依6个贪污罪的不违
: 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判有期徒刑10年2个月、褫夺公权8年、没收不法所得750万元。
: 他真的那么理直气壮 干嘛辞 要我一定打死不辞 直到被开除为止。
这边我倒是不这么看要用这条
这条应该是 对于自己职务上的业务
即便合法的业务 收取厂商招待一样成立受贿罪
不违背职务行为
至于镇长萧永义
镇长理论上是清洁队上司
这算是他职务管辖
那陈宗彦对平级的XX局
应该是要用实质影响力去看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63717
最高法院表示,2017年尚未有大法庭时,刑事庭长会议曾讨论公务员收钱究竟要采“法定
职权说”或“实质影响力”,会议中多数庭长认为应采“密切关联说”,也就是纵使收钱
与法定职务内容无关,但是其职务可影响的范畴,亦属收贿,即实质影响力学说,而后该
次会议虽未做成决议,但实务上最高法院法官逐渐凝聚共识,朝此方向判决。
否则传统的法定职务说
在对到阿扁总统就直接烙赛了
阿扁法定职务只有管国防外交耶
那阿扁不管做什么都无罪啊
只有管国防跟外交而已其他都不算
真的有智障以为阿扁管不到其他部分吗
身为一个市长身边红人
只是因为他不在XX局处那个位置上就无法关说??
只有智障民进党支持者才会相信吧
不过不出意外的
我果然看到了类似言论帮忙护航就是
陈宗彦只是因为跟酒店业者关系很好啦
酒店业者出一一片好心
帮忙帮陈宗彦付钱
(不要不相信 真的有塔绿斑这样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