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台中币商酒驾BMW撞死买菜妇 和解破裂二审今略减刑
台中市刘姓男子是虚拟币商,去年酒后无照驾驶BMW轿车行经大里区,撞死买菜梁姓妇人
逃逸,在东区连撞2辆车后落网,刘酒精浓度严重超标,一审依公共危险致死等罪,判刑6
年,刘落网后遭羁押迄今,以母已提存20万元拼交保,但遭法院驳回,二审今宣判,改判
5年10月。
检警调查,刘姓男子(26岁)在去年3月24日至25日凌晨,在一家KTV饮用威士忌后,驾驶
BMW轿车要返家,行经大里区大智路时,擦撞前方骑机车的梁姓妇人,梁妇因全身骨折等
伤势,送医急救后不治。
刘男在肇事后,没有下车替梁妇叫救护车,反而开车逃逸,行经东区东光园路时,再擦撞
路边停放的货车、轿车,警方获报到场后,发现刘男无照驾驶,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95毫
克,警询后依肇事逃逸、公共危险移送,检方以刘涉公共危险致人于死罪,涉嫌重大,有
逃亡之虞,向法院声押获准。
一审审酌,刘男肇事路段的速限只有50公里,但刘却以每小时106公里的高速,在市区行
驶,而且已有饮酒,酒精浓度达到每公升0.95毫克,显然在酒精作用、高速行驶下,反应
、判断能力不足,才会在梁妇骑机车变换车道到前方时,没有注意到。
一审认定,全案刘男有过失,虽然刘落网后承认涉案,但没有与家属和解,依公共危险致
人于死、肇事逃逸等二罪,判刑6年。
刘男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今二审宣判,撤销原判决,但仍认定涉犯公共危险致人于死
、肇事逃逸罪,不过刑度略有减轻,分别判处4年10月、1年11月徒刑,应执行5年10月,
仍可上诉。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972363
这个就是民进党号称的司法改革
没和解 二审法官还可以帮减刑~真棒!!!!
我看上次还有个法条争议
肇事逃逸撞死人
刑期为处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但是酒驾撞死人
3年以上10年以下刑责,还要付出最高200万罚金
想当然聪明如大家
要怎么选择才会受到最轻的判决
结果还在吵什么舍利子 谁要选
原来我们在鼓励酒驾肇事逃逸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