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n7722 (脚很痛)》之铭言:
: 消防局为什么需要520万高级凌志保母车?
: 当作勤务用车?
: 如果民众有520万经费,为何不捐7台正常勤务用车
: 或是2-3台救护车?
: 再来
: 为什么消防局要提供车主挂名消防局的公务车
: 提供给县长使用?县政府不能自己接收吗?
: 保养、油料、甚至维修,全部挂在消防局公帑上
: 消防弟兄已经很可怜了
: 为什么要担这笔?
: 消防局长不出来解释解释吗
: 水很深欸
这个就名义上是消防局的救灾指挥车
实际上变成县长的豪华座车
先不论苗栗国这种指定捐赠转用途的合法"洗车"
消防局就说这种做法是合法的
因为县市长是各地救灾最高指挥官
所以也不用特别解释什么
因为以前就解释过了啊 并不是第一次发作
而且也不是苗栗国特殊作法
其他县市也有这样干的
大概只有台北高雄那些才会真的把消防指挥车全部都拿来给消防局用
只是苗栗国前任国王就玩得很脏了
拿消防预算去买豪华进口车当自己公务车用
现在这个国王玩更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