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录网址︰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558019
2.转录来源︰自由投书(作者为新竹教育大学退休副教授)
3.转录内容︰
大外宣色彩浓厚、且具蒐集大量高度敏感资料,以及使用者个资回传中国的“抖音”,台
湾公部门最近已踏出“说不”的第一步;此举,立刻引发是否有违言论自由的论战。其实
,答案是“是”或“否”,要看把言论自由摆在怎样的位阶?
一九六六年经联合国大会通过、一九七六年三月生效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是国际人权宪章体系的第一个文件:在第一篇第十九条中,它揭示“人人有保持意见不
受干预之权利”、“人人有自由发表主张和意见之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找、接收和传递
资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分任何媒介和国界”;在讲权利的同时,它也提起相对应的“这
些权利附有特别责任及义务,行使时必须尊重他人权利或名誉,确保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
......”!
现在,回到抖音该如何处置,或根本不能也不可处置的问题了─要谈言论自由,不能光看
它超越媒介和国界的存在,而误以为它可以无限上纲,却忘了它有“行使时必须......确
保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的“但书”!
明乎此,台湾公部门(甚至私人)是否该全面禁止抖音的使用,答案就呼之欲出了:当今
全球对台湾领土主权充满企图野心的国家,只有一个,就是中国!为“确保国家安全及公
共秩序”,台湾要容许抖音们如入无人之境,以假讯息瘫痪台湾人之认知、以仇恨言论增
加台湾人的内斗;让躲在网络后面的黑手打一场花费不多、没有烟硝,却能摧毁台湾人心
的无形战争吗?
不客气讲:主张国安可以先摆一边,全面封杀禁止抖音们之使用有违通讯自由、言论自由
,这种言必称自由,说得好像很在意言论自由之拥有的那群人,可曾想过,《自由之家》
评分九十四分的台湾,如果最终落入得九分的中国魔掌。届时,台湾的自由度得分,绝对
不会比九分还多!而今天嚷嚷网络、通讯、言论自由的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
产党统治下,到时候可能只剩举一张“A4白纸”的自由了!
4.附注、心得、想法︰行政院院长苏贞昌公开表明,政府早就要求公务部门排除有资安疑
虑的软硬件,资安疑虑等于国安疑虑。至于民间的使用,政府公开表态,会参考各民主国
家的做法、经验,由政府决定是否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