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无党籍市议员林颖孟涉嫌用人头诈领数十万元助理补助,22日晚间与涉案人头助理
郭羿岑、新创工程师萧新晟等3人被移送台北地检署。……
…检方认为爆料内容有所依据,因此22日发动搜索,兵分6路追查林的议会办公室及居所
,并将林颖孟、郭羿岑、萧新晟等人带回移送往北检。
检方在复讯后一度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嫌,于昨深夜11时
50分许将林颖孟当庭上铐逮捕,并向法院声押禁见。不过,经与专案小组讨论后,23日凌
晨改谕令100万元交保
~1.高虹安没有被上手铐,2.没有一度被收押,3.甚至交保才60万元,很明显不符合比例
原则了
再加上
柯再呛林颖孟叫她看要不要签“绝不诈领助理费保证书”。
柯文哲并没有叫高虹安签“绝不诈领助理费保证书”。~根本是双标中的双标,不愧是政
治变色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