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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录来源︰
风传媒
3.转录内容︰
苏焕智观点:确诊者不能投票,违宪滥权!
一、30万人被剥夺投票权: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发言人庄人祥表示,依通过的指引,确诊未解隔者、居家隔离、居
家检疫者,都不能进入投票所投票。以台湾每日的确诊者人数、入境者人数来看,年底大
选应该有三十万人以上无法行使投票权!
二、以行政命令剥夺宪定权利违宪:
居家隔离、居隔检疫不过是行政措施,但投票权是宪法规定的基本公民权。用行政命令限
制民众宪法上的基本人权,已构成违反宪法第23条法律保留原则!而且如此攸关基本公民
权的行政命令,竟然没有开过一次听证会,也没有寻找可能的替代方案,也有违反行政程
序正当性之嫌!
世界各国也都面临防疫与基本选举公民权的冲突问题,但他们到底如何解决呢?
三、各国如何处理?
(一)日本:
以日本总务省发布的投票指引为例,日本对于确诊者与居家检疫者采取特别邮送投票制,
确诊者或检疫者必须在投票日四天前向所在地选举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地方选举管理单
位用专送信封、投票用纸与回函寄送给当事人,再由当事人回送选票。这是在日本拥有不
在籍投票与邮寄投票下的政策创新。日本前阵子的参议院议员选举、上周进行的冲绳县知
事选举也采取了这样的投票方式。
(二)韩国:
韩国在去年四月七日举行的首尔市长选举,则将确诊者和一般民众分隔时间投票,在投票
时间截止的八点前后排定时间让确诊者行使投票权。但韩国也有邮寄投票制度可以选择。
(三)欧美:
德国对确诊者则采取邮寄投票。早已有邮寄投票的瑞士和美国,也因为疫情持续延烧,选
择邮寄投票的选民也因此增加。
四、焕智主张:
面对疫情,政府应该想办法让选民充分行使公民权,而不是限制其公民权!所以焕智的具
体主张是:
1、中选会应开放确诊者、居家隔离、居家检疫者,可以邮寄投票。
2、应仿效韩国制度,开放4:00-5:00的时间供确诊考、居家隔离、居家检疫者投票。
五、蔡政府滥权惯性应予谴责:
蔡英文政府不研究,关起门来用防疫命令搞独裁已经成为惯性,对于涉及人民宪法上保障
的公民权,也不参考国际经验,就用防疫命令予以剥夺公民权。真的是“民主沉沦”开倒
车!应该予以严厉的谴责!
*作者为前台南县长,无党籍台北市长参选人。
4.附注、心得、想法︰
指挥中心以维护公众利益怕影响其他人权力为由,以行政命令剥夺确诊者
宪法赋予人民的基本权力。
确诊者居家隔离此一行政处分来自于传染病防治法的授权,是对于传染病防治所为的必要
处分。
但是,投票不是宪法保障的天赋人权吗?为什么苏贞昌一句话,11/26那将近35万的确诊
者就没有人权了,传染病防治法>宪法?还是我以为我在民主国家,其实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