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录网址:
https://reurl.cc/XVRovj
2.转录来源︰ 翁达瑞FB
3.转录内容︰
翁达瑞回来面对了!
翁达瑞 / 美国大学教授
这阵子,不管在我的版面,或其他的社群平台,甚至媒体报导,很多朋友关心我的行踪:
~会出庭应讯吗?
~有种就回来面对!
~你会回台湾吗?
~不要躲在美国!
~别当匿名键盘侠!
......
我要告诉留言关心我行踪的朋友:“翁达瑞回台湾打球了!”
我说过多次,法治国家的公民有提告的权利,也有被告的义务。
虽然我没有收到传票或诉状,但从媒体报导我得知有人对我提告。既然被告是公民义务,
我就要主动配合侦办,不要增加检调的负担。
昨天,我在台北趴趴跑,而且拍照为证:
~第一张:在旅馆房间喝咖啡,窗外就是宝丽广场。
~第二张:同样的角度,iPad上的日期是8月31日。
~第三张:在星巴克阅读自由时报的头条新闻。
~第四张:在台北街头等待绿灯。
~第五张:到淡水渔人码头闲逛。
~第六张:七月在纽约时代广场闲逛,穿着与昨天类似。
我是个“光明磊落”的学者,用笔名写作不是为了逃避文责。这是我回来面对官司的首要
理由。
其次,我在脸书贴文属言论自由的行使,受到宪法的保障。我自认文章有所本,内容也都
与公共事务有关。
我也知道言论自由不是“乱讲话”的自由。在“正当评论”与“毁人名誉”之间,应该有
一个明确的界线。
反过来说,涉及公共事务的人物,也要有接受民众评论的雅量。动辄对评论人提告,等同
打压言论自由,逃避公共评论的监督。
政治人物更不宜滥用司法,用提告制造清白的假象,甚至拿司法当选举作秀的工具。
我不是个和稀泥的人。既然有人对我提告,我就应该回来面对。若司法能厘清“正当评论
”与“毁人名誉”的界线,对台湾的民主与法治都是贡献。
我已经委任了律师,会遵守诉讼程序配合检调的侦查。若我的言论越界,我会负起文责;
若我的言论正当,我也会捍卫清白。
这几件官司没有“各说各话”的空间!
最后我要说,斯斯有两种,大学教授也有两种:一种在台湾被告,却逃到美国当通缉犯。
另一种未收到传票,但主动从美国回台湾面对。
拜托大家不要把翁达瑞与彭文正相提并论。这是对我人格最大的羞辱!
4.附注、心得、想法︰
翁达瑞告诉那些说他不敢回来的人,他回台湾了,也贴出多张照片证明,说自己光明磊落
用笔名也不是为了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