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eeclouds (创造自己新的人生)》之铭言:
: 台湾的中介法也是这么粗喔
: 第五条 提供数位中介服务,除依法律规定且符合下列事项者,政府不得限制之:
: 一、符合下列目的之一:
: (一)人性尊严之保障。
: (二)国家安全或国防等公共安全维持。
: (三)犯罪侦查或追诉。
: (四)族群、性别、宗教、国籍等仇恨或歧视行为之防制。
: (五)儿童及少年权益之保障。
: (六)公共健康之维护。
: (七)消费者或投资人权益之保护
: 只要政府用人性尊严之保障 (例如林智坚抄袭论文)
: 国家安全或国防 (批评美国及认为疑美 包含揭发国防弊案)
: 讨论谈论最近柬埔寨人蛇案等犯罪侦查
: 讨厌甲甲
: 讨论反对十八岁投票权
: 讨论疫苗价格问题
: 消保会在公众平台讨论石斑鱼问题
: 上面这些议题就构成符合中介法可以限制中介服务单位的条件
: 哪来的没限制言论自由
错了
真的要发出资讯限制令是第十八条
https://www.ncc.gov.tw/chinese/files/22062/5532_220629_1.pdf
"
前项声请,由该数位中介服务提
供者或其依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指定
代理人之主事务所、主营业所或住所
地之地方法院管辖。
第一项规定之声请书应记载下列
事项:
一、事实及指摘资讯所涉违反法律。
二、指摘资讯所在之互联网位址及
其他辨识资讯。
三、法令依据。
四、声请资讯限制之理由
略
第一项声请经法院裁定前,各该
法规主管机关认为数位中介服务提供
者依使用者要求所储存并向公众传达
之资讯为谣言或不实讯息,且违反法
律强制或禁止规定者,为避免或减轻
公共利益之危害,得对该资讯为暂时
加注警示之处分
"
也就是
你的言论必须先违法
才有办法跟法院申请
才会受到这个法案管辖
如果你的言论不违反目前任何一个法律
基本上这个新法案也管不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