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蓝白脑
法条看完好不好
中介法依据现有法律管理网络,如社维法、刑法等
而现有法律的多数不能限制网络违法内容
所以中介法只是多了一个东西:法院有权力去限制违法内容
就是这样而已
这么简单的事情
被搞成政治斗争,坐上斗争工具的失智列车
真的是让人啼笑皆非阿
台湾真的万物可以泛政治化...
根本就是医材上限的翻版
作者:
as5987 (qq111)
2022-08-20 10:04:00违法谁说了算
作者:
zingy (zingy)
2022-08-20 10:04:00垃圾民进党
作者: ZeroArcher 2022-08-20 10:05:00
wwwwwwwwwwwwwwwww
作者:
holyhelm (老鹰 鸭霸 西米露)
2022-08-20 10:05:00taku又在示范 一个人的失智列车
作者:
bc015128 (金刀捅驸马)
2022-08-20 10:06:00帮党国推你
我昨天看了1小时的草案 然后你的结论只有一行 就说中介法好棒棒真的笑死你看的比我熟XD
所以你怕被法院判决你会不敢出声啊 国民党独裁的时候 也靠法院抓了一堆潜在共匪 但他们真的是共匪?
作者:
as5987 (qq111)
2022-08-20 10:09:00如果你100%相信政府宣称是假消息的内容,那这个法的确跟你无关
作者:
holyhelm (老鹰 鸭霸 西米露)
2022-08-20 10:10:00taku都100%相信陈明通了 当然相信中介法
作者: Anvec (乡民) 2022-08-20 10:11:00
法院或主管机关 你为什么要故意少讲暂时加注警示处分
作者:
Orisinal (http://orisinal.com)
2022-08-20 10:13:00对于拿个说明就说草案好棒棒的人 没什么好讨论的
作者:
MicChung (Auferstanden aus Ruinen)
2022-08-20 10:14:00今天谁讲这个好棒棒我就全部都给嘘
作者: Anvec (乡民) 2022-08-20 10:15:00
草案第18条 ...第一项声请经法院裁定前...得对该资讯为暂
法律不能限制违法内容?那网络上一堆人被告妨害名誉、社维法是三小
作者: Anvec (乡民) 2022-08-20 10:16:00
时加注警示之处分,,数位中介服务提供者应予配合。你熟了吗草案第18条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22-08-20 10:18:00没有限制 你真的看过草案 明明就是先赋予行政机关权力好吗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22-08-20 10:21:00你真的看过法案嘛.....哪来的法盲呀你说你很懂法条那解释一下第26条是在冲啥小呀...法院???
绿粉就是这样 见怪不怪了 草案没看过说有看过 就算真的有看过 大概也没有分析法案内容
作者:
holyhelm (老鹰 鸭霸 西米露)
2022-08-20 10:24:00就算他看完法条 在他脑袋里也被切得七零八落了
作者:
SnakeO (ha)
2022-08-20 10:24:00你跟PTT法务,我是比较相信PTT法务拉
作者: s9021401045 (joechen mouse) 2022-08-20 10:24:00
大家现在就是认为法院民进党开的,不相信法院会独立公正,所以大家才会反对声浪这么大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22-08-20 10:26:00要我说最可怕的是草案第22条,任何人都可以检举然后平台必须立即对检举者回应这就像对岸网站旁边会常住一个举报纽一样但是法令还说平台不能用自动过滤机制,必须依比例原则仔细审查所以说这个法令过关后PTT恐怕就要关了,站方不可能有这种能力对检举者提出的检举一一审查还有第26条的举报者认可,政府可以认可专业检举户还有第37条自律行为准则,就是传说中的自我审查所以法令看起来很详实,但规定一堆注定做不到的事,造成的结果就是非营利性的站全部死光光剩下的都是经过政府认证在管理上很精实的大站他们有能力依接受检举就判断是否违法,而那些站是什么样的妖魔鬼怪就不知道了
作者:
mike0 (Mike)
2022-08-20 10:51:00没脑只会诡舔党,下去领500啦废物侧翼,下去领500啦
作者:
tinuo (当归人参)
2022-08-20 10:58:00好了啦,你是绿网军都被看破手脚了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22-08-20 11:32:00死忠深绿脑说话有人信喔zzzzzz
作者:
x0003 (镜子)
2022-08-20 12:43:00你是不是漏看加注警语和第三方民间团体那部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