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97846
2.新闻来源︰
自由电子报
3.完整新闻标题
栽种大麻供己用重判5年违宪 立院三读“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减刑
4.完整新闻内容︰
〔记者陈钰馥/台北报导〕为因应司法院释字第790号解释,使栽种大麻仅供己用的罪罚
相当,不再一律重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立法院今日三读通过“毒品危害防制条例部分条
文修正案”,明定栽种大麻供自己施用,情节轻微者,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
“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对于制造、运输、贩卖等扩散毒品行为均系严以重罚,以遏止不法
。考量部分犯罪行为人栽种大麻仅供己用,过去却视同贩毒判处5年以上重罪,大法官去
年已宣告有关栽种大麻部分条文违宪,须于一年内进行修正。
三读条文明定,“因供自己施用而犯前项之罪,且情节轻微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
立法院今日三读通过后,未来种植大麻若属于“自用、情节轻微”,非以“贩毒”为出发
者,可减轻刑度,从过去5年以上有期徒刑,降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也从
过去500万元,调降为100万元以下。
此外,为配合检察机关名称“去法院化”相关规定,立法院今日也三读通过“少年及家事
法院组织法第2条条文修正案”,条文中的“地方法院检察署”修正为“地方检察署”。
5.附注、心得、想法︰
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
“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修正草案
栽种大麻 供自己施用 情节轻微
刑度降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并科100万元以下罚金
大家怎么看今天的修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