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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5 01:23 联合报 / 关宇/平面设计(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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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立法院通过所谓“重惩酒驾”的增订修正法案,又看到网络负评一面倒,只有一句话
“隔靴搔痒”可以形容。
笔者要问所谓的“重惩酒驾”,不是应符合民意,对酒驾零容忍吗?不是应对酒驾肇事者
从重量刑?
酒驾未肇事的刑度从最重可判二年增加为三年,并科罚金也从最高廿万元提高到卅万元;
酒驾肇事致人于死或致重伤者,不论初犯或再犯,维持现行刑度,但增订得并科罚金一百
至三百万元不等的规定。这是所谓的“重惩”吗?
现行刑度令民众不满要求修法,结果修出十年内第二次酒驾累犯者,主管机关得公布姓名
、照片及违法事实的条文,笔者不禁要问其用意何在?是吓阻酒驾者,让人自知羞愧不敢
再犯吗?
若是揭露酒驾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能发挥吓阻作用,那为何还有知名艺人胆敢酒驾再
犯而被逮?允许自己酒驾,不都是侥幸心态无法自约自律者吗?再者,酒驾累犯者被披露
个资又如何?民众要如何得知远处奔驰而来的汽机车,车上的人正是酒驾累犯者?用路人
要如何记取酒驾累犯者面貌,因此戒慎恐惧,避而远之?
难道每个用路人的交通安全,只能依据驾驶车辆及酒测值,而有不同的罚锾级距来衡量生
命价值吗?政府不拉高刑度,怎能吓阻酒驾?
4.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现在还期待塔绿班政权会打击酒驾的是不是太天真了?
看酒驾发言人还稳坐大位 还有酒驾致死的哪个党执政的县市最多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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