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徐巧芯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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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出来帮嗯哼姐洗地的,都以放言的声明稿说自己“没有违法,公开透明”护航,我当时
就在想,你们忘了我是天才小钓手吗?干嘛急着来咬饵呢?
于是打脸秀就来了。先说结论,《放言》标案疑似 #违反预算法,且根本没有公开透明,实
际上流量极低、成效极差,以内政部109年第二季的执行来说, #一次曝光可以拿近100元!
根本抢钱啦!
一、内政部刊登在《放言》的广告,抓到违反预算法62条,竟然没有揭露是“广告”!
根据预算法规定,政府机关编列预算于媒体必须明确标示为广告,但以“营建署推动公益出
租人”这篇来说,是内政部所刊登的广编,却从脸书到新闻网站都完全没看到广告标示。其
他篇也都没有。
请问以这种公务预算做广告,没有写明单位,要如何核销?公部门的会计都没有注意到这个
问题吗?还是整个政府上上下下看到嗯哼姊就害怕?周玉蔻现在是比法律还大了吗?
二、《放言》成效极差,一个点阅换算下来近百元,一篇业配五个人按赞(其中一人是周玉
蔻自己)。政府没有任何管控机制,也不揭露执行效果,根本黑箱!
内政部109年标案,《放言》的标案第二季执行成效如下:
-金额:537,376
-业配篇数:4
-新闻总触及:5474(890+1828+1273+1483)
- #平均每个触及要拿政府98元
-特色:其中我在放言的FB挖出两篇业配检视,其中一篇按赞人数只有五个,其中一个还是
周玉蔻;另外一篇点赞人数只有7个,三个分享当中竟然还包含了业主营建署。
大家看懂了吗?等于你在109年4月到6月之间,只要不小心看到放言的广告一次,政府就会
给嗯哼姐100块钱!这根本是抢钱!
昨天在那边讲说870万并不多的侧翼,你们现在知道每个曝光要近100元,还说得出这种话吗
?有买过网络广告或新闻广编的朋友们,你们有碰过这么贵的吗?
《放言》违法不揭露广告性质+网站/FB/YT流量极低+曝光次数极低,
这种媒体应该被列入黑名单才对,任何一间有点头脑的公司都不可能让这种媒体帮自己宣传
(没几个人看要宣传给谁),结果竟然四年来还可以在台湾透过政府豢养存活下来!
政府发包给KPI这么差的单位宣传,结案报告难看成这样,还可以领钱?谁给他通过的?没
有责任吗?除了内政部的标案以外,其他标案的“成效”是不是也这么差?这等于是在浪费
人民的纳税钱,跟丢到水里没两样!呼吁立法院应该好好追查,严审宣传预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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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预算法62-1:基于行政中立、维护新闻自由及人民权益,政府各机关暨公营事业、政府捐
助基金百分之五十以上成立之财团法人及政府转投资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事业,编列预算于
平面媒体、广播媒体、网络媒体(含社群媒体)及电视媒体办理政策及业务宣导,应明确标
示其为广告且揭示办理或赞助机关、单位名称,并不得以置入性行销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