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帮忙护航,
记者应该要查证一下,
到底是颜宽恒的妻子还是前妻违法转租?
印象中颜宽恒离婚了两次,所以现在是他的第三任妻子,
到底是那一任妻子转租的?
再来,如果是在还是小姐的单身时候转租,
难道可以牵拖到颜宽恒身上吗?
最后,即使是现任妻子在结婚的时候转租,
哪有如何?
85套房产管理起来原本就很复杂,
不小心违反又怎么样?
颜宽恒当选立委后,修法就地合法就好了吧!
※ 引述《charles0939 (charles0939)》之铭言:
: 独/颜宽恒妻爆“违法转租”公有建物
: 2021/12/20 20:57
: 记者李建莹、孙宇莉、曹胜彰、王子瑜、陈政栋/台中报导
: 颜宽恒妻子陈丽凌外型亮丽,过去多次替丈夫站台辅选,但判决书资料显示,陈丽凌96
年
: 向沙鹿镇公所承租沙鹿闹区一栋5层楼建物,经公所同意后转租给百货商场业者;但101
年
: 县市合并后台中市府重新标租,租约内明订“不可转租”,市府102年2月就认定她违约
,
: 勒令停用,甚至告上法院,但房屋却直到104年10月才被返还。对此,颜宽恒透过发言
人
: 回应,是市府和镇公所认定不同,经诉讼判决后早已还地。
: 颜宽恒妻子多次出来帮颜宽恒助选
: 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1/12/20/3457994-PH.jpg
: ▲颜宽恒妻子多次出来帮颜宽恒助选。
: 白皙肌肤、清秀容貌,陪伴颜宽恒扫街拜票,她就是颜宽恒的妻子陈丽凌。过去多次替
丈
: 夫助选拉票,但她也曾有争议,因违约问题被台中市财政局告上法庭。
: 位于沙鹿精华地段的这栋5层楼建物,过去曾是沙鹿镇公所,民国96年被陈丽玲租下后
转
: 租给商场业者,102年后被台中市府认定违反租约,勒令停止使用。判决书内容提到,
双
: 方101年签订租约,将房屋租给陈丽凌作为办公室使用,但陈丽凌竟违反租约,将房屋
作
: 为百货商场,都发局也来函要求停用也置之不理,被控诉是无权占有。
: 陈丽凌租下公有建物在转租给卖场,被认定违约
: 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1/12/20/3457996-PH.jpg
: ▲陈丽凌租下公有建物在转租给卖场,被认定违约。
: 律师徐承荫:“台中市政府后来有查觉到系争的这个房屋有作为商场使用,因此台中市
政
: 府依约终止租赁契约,他们之后将系争的房子来予以请求返还,并请求不当得利每个月
9
: 万元的这个金额。”
: 财政局表示,96年陈丽凌向沙鹿镇公所签约,承租当时镇公所同意让她招商使用,租到
手
: 15天,陈丽凌就把建物转租给卖场业者;但101年县市合并后,陈丽凌重新标租,隔年2
月
: 市府就发现她违规转租、要求停用,4月终止租约,可卖场却迟迟没搬迁。财政局走法
律
: 途径,8月判决胜诉,可拖到104年卖场才搬走,等于违约占用将近2年半。
: ID-3458001
: 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1/12/20/3458001-PH.jpg
: 财政局非公用财产管理科长黄祺殷:“因为地上建物是限办公室使用,因此在2个月左
右
: 我们就通知得标人终止租约,同年即向法院诉请腾空返还,在经过三审确定之后,即于
(
: 104年)年底收回市有房地。”
: 判决书记载,卖场业者收到法院来函才知道成了“占用者”。对此,卖场业者低调表示
分
: 店早已搬迁,而颜家大媳妇陈丽凌违反跟中市府签约内容,将公有建物转租给商场,当
起
: 二房东收租。法院判决,要求陈丽凌得按月缴交不当得利,颜宽恒则透过发言人回应,
当
: 初是在镇公所同意下转租,是市府采取不同法律见解,后经诉讼判决后早已还地于市政
府
: ,至于为何违反租约,没有正面回应。
: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104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