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店员劝戴口罩竟遭杀害 陈宗彦痛心:先保护自

楼主: chirex (铁石哥_不含铜锂锌)   2021-11-22 01:36:49
※ 引述《KINMENKING (乱世狂刀)》之铭言:
: → tinmar: 非疫情期间 本来就不必要叫没戴的顾客戴口罩 11/21 22:27
: → tinmar: 便利商店可以内用 本来就代表店内不戴口罩还好 11/21 22:28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67RBNfFdEnmVjD6pwg_H0A?typeid=9
指挥中心宣布自11月16日至11月29日维持疫情警戒标准为第二级,并调整相关规定,请民
众持续配合防疫措施
资料来源:疾病管制署建档日期:110-11-11更新时间:110-11-11
国内疫情趋缓且稳定控制,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经与相关单位沟通讨论及评估后,于今
(11)日宣布,自今(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9日维持疫情警戒标准为第二级,调整或维持
相关措施及规定如下:
一、维持现行戴口罩规定,外出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但符合以下情形,得免戴口罩:
(一)下列场合得免戴口罩,但应随身携带口罩,且如本身有相关症状或与不特定对象无法
保持社交距离时,仍应戴口罩:
1.于室内外从事运动、唱歌时。
2.于室内外拍摄个人/团体照时。
3.单人或多人进行直播、录影、主持、报导、致词、演讲、讲课等谈话性质工作或活动之
正式拍摄或进行时。
4.农林渔牧工作者于空旷处(如:田间、鱼塭、山林)工作。
5.于山林(含森林游乐区)、海滨活动。
6.于温/冷泉、烤箱、水疗设施、三温暖、蒸气室、水域活动等易使口罩潮湿之场合。
(二)外出时有饮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三)于指挥中心或主管机关指定之场所或活动,如符合相关防疫措施,得暂时脱下口罩。
二、营业场所及公共场域维持应遵守实联制、量体温、加强环境清消、员工健康管理、确
诊事件即时应变。
三、11/16起有陪侍服务之合法休闲娱乐场所,符合下列防疫措施者,得开放营业:
(一)符合共通性原则:实联制、量体温、除饮食等例外情形外,全程戴口罩、从业人员健
康监测、良好通风、充足清消设备、每日至少2次环境/物品清消等。
(二)从业人员之接种筛检
1.均应至少接种1剂疫苗满14天。
2.首次服务前应提供 3 日内的抗原快筛(含家用快筛)或PCR检验阴性证明。
(三)提出申请并经地方政府核准
提供餐饮、民俗调理、美容美体、视听歌唱等服务或营业项目者,须另依相关指引办理。
(四)复业后管理
1.未完整接种2剂疫苗满14天之从业人员,须每周1次抗原快筛(含家用快筛)或PCR检验

2.完整接种2剂疫苗满14天之从业人员,则无须每周1次抗原快筛(含家用快筛)或PCR检验

3.顾客进场应提供至少接种1剂疫苗证明,且满14天之证明。
指挥中心将持续观察疫情态势,适度放宽管制措施,强化边境监测及防疫作为。吁请民众
应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主动积极配合各项防疫措施,以兼顾防疫与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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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还是二级警戒期间喔,谁说不用戴口罩的?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21-11-22 01:50:00
有正当理由可以取下,现在就是用这种平衡的方式来逐步放宽。
作者: Sinful (记忆随时间逝去...)   2021-11-22 01:52:00
楼上是有啥正当理由?
作者: genheit (genheit)   2021-11-22 05:58:00
4%好了啦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21-11-22 06:38:00
内政部官员就只会讲干话啊 说那个什么五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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