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少说话,多做事是为利益团体辩护?

楼主: youjouheo (呜啦啦)   2021-10-25 10:33:05
大家好
我是来自沙鹿区的选民约30-35岁区间
首先,我是非常讨厌用[少说话,多做事]的理由罢免陈柏惟。这是为利益团体作辩护的理
由。怎么说呢?
什么是为民服务?在这里分四个全体
(1)利益相关团体,就是与土地以及建设工程相关
(2)底层的做工的人
(3)一般有大学教育以上的人
(4)公务员相关
这四个会投[同意罢免]的原因如下
第一群体很明显,不用我直说,地方土豪不管是台面上(判决书,提案)等等都是与工程利
益相关或者银行相关的提案,反正跟钱拖不了关系。
第二群体常常需要第一个群体赏饭吃,因此,免不了要跟随第一群体的意志。
第三群体大部分是投不同意罢免,但是少部分投同意罢免不外乎是讨厌陈柏维的嘴邱。
第四群体是属于保守派的因素,很容易被流言蜚语影响,比方说大麻合法化跟肇事逃逸,
还有另外一个因素是公务员会把上面主管(事务官)制度性的问题无限上纲地目前的执政党

第二群体不检讨,因为本身就是要生活。第四群体也不检讨,因为是对手广发书面的负面
文宣。
最该检讨的是第一群体与第三群体。
首先讨论与我们最相关的第三群体,尤其是立场主张偏向民众党与时代力量,大约2-3%。
因为这部分人自以为是单纯罢免掉陈柏惟就可以不要让陈柏惟继续嘴邱。
实际上的心理状态是忌妒陈柏惟有这么好的论述能力以及个人性格魅力。在我看来陈柏惟
"气投玲阿"(台语)是蛮符合在地人的性格。
这2-3%的人常常嘴边挂上要公平正义,但是你们的行为只是让在地土豪在你背后吃干抹净
。因为本选区本来就是讨厌民进党比较多,如果投同意罢免,民进党派出来选,讨厌民进
党的所谓中间选民根本不会出来投票。
就我看来小党的基进党在这一选区根本就是最佳解。就可以不用投给讨厌的民进党,又可
以不用一直投给颜家。
此外,一般选民服务应该是要为第二个群体做发声,也就是说弱势团体,因为这一部分的
人大部分不懂法律以及一些规则,即使他们提出的来情况证据,就法律角度而言是无法站
住脚的。这才是立法委员要协助的部分。
最后附上对手的抹黑文宣截图吧
https://i.imgur.com/VjR9gKq.jpg
作者: serrier (kizuki(狐狸))   2021-10-25 10:34:00
你为啥不报警呢?勇敢年轻人!!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21-10-25 10:35:00
可以提起罢免无效之诉吧
作者: kabor   2021-10-25 10:37:00
所以一个肇逃在台中第二选区是可以接受?
作者: serrier (kizuki(狐狸))   2021-10-25 10:37:00
你家沙鹿区没警察吗?勇敢报案啊!正义必胜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10-25 10:40:00
我也住选区 关于你的问题或许可以从我昨天发文的推文部分找答案
作者: evelin (太阳鱼)   2021-10-25 11:03:00
报警有用就不会选举通知单挟带这种文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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