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有一句常常被说的俗语
“选举就是在两颗烂苹果里面选比较不烂的”
被罢免者不得不选、不得选下一届这件事
很多人认为
罢免就是表示这颗苹果是烂的,我不要了
为什么他还可以出现在我的选项里面
这个道理很简单
因为选举就是你非得在烂苹果里面选一颗
今天你把这颗烂苹果放回架上
万一下次选举(补选),其他苹果都是臭的
至少还可以在臭跟烂里面选择
(要知道被罢的这颗烂苹果不是没人要)
但你剥夺他下架以后下次成为选项的机会
那就是你用“感觉”去认定
下次选举/补选随便来个鸟蛋都一定比被罢仔来得好
听起来是很有道理
但是赶了台上烂人走,新来的人却更烂
大家只好怀念旧人好的例子
全世界不止政治圈而是各领域都层出不穷啊
※ 引述《TheoEpstein (Red Sox→Cubs→?)》之铭言:
: 看到一堆人在吵25%门槛,你们其实搞错方向了吧?
: 问题不是在什么“政党动员就可以搞掉你,让你选上变没选上”。
: 问题是在,那个神经病的四年条款。
: 选罢法第92条:
: “罢免案通过者,被罢免人自解除职务之日起,四年内不得为同一公职人员候选人;
: 其于罢免案进行程序中辞职者,亦同。”
: 这条根本有违宪之虞。
: 宪法规定人民有参选的自由,除了受到法律惩罚褫夺公权之外。
: 但罢免加上这一句后,却可以用“选票”来禁止人民参选?这个条款有非常大的问题。
: 以这次陈柏惟被罢免为例。
: 2020年拿11.2万当选
: 2021年被7.7万罢免
: 接下来的补选不得参选
: 2024年下届立委不得参选
: 最快要到2028年才能再选台中二选区立委。
: 我操?一个七万人的罢免可以让公民七年不能参加这个29万选民的选区的选举?
: 有人会说,他可以选台中议员啊。
: 一来职务不同,二来不就更显得四年条款是蠢蛋,同一批选民还是可以选他当议员。
: 大党动员罢免这没什么,罢掉再来对决就好。
: 现在是罢免附带的伤害比罢免该职务本身还大,让“发动罢免”这事非常划算。
: 失败了大不了这任期不能再罢,成功了让他不能参加补选,还连下届都没得选。
: 不然2022韩导再战高雄,再来一次韩国瑜对决陈其迈,看看陈其迈怎么睡得好。
: 现在2022只能期待韩导收复台北,台北在等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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