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赔偿,或示范性赔偿,是一种特殊的损害赔偿,旨在改变或防止被告或其他人参与或
从事与该案件相似的事项。 虽然惩罚性损害赔偿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补偿原告,但原告可因
此获得全部或部分惩罚性赔偿带来的回馈。
麦当劳的客人打翻咖啡被判8700万,就是因为这样。
而潘小妹案的版友捐款,其实也可看成是一种“示范性捐款”,或者可说是“补偿性捐款”
,不是为了要补偿被害人损失而已,而是要凸显这件事情政府的无能。
但看来潘大哥重开帐户接受捐款,在台湾还是有很多明理不滥情的人看不下去,呼吁已经捐
超过了,拿多了就是敛财。
看来台湾应该永远搞不起来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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