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好奇查了下,拿“B1 避难”搜寻的结果
除了大巨蛋的新闻以外,查到这出
https://news.tvbs.com.tw/life/570228
“B1避难空间”开餐厅 400万装潢完工遭拆
开店想省租金,不少业者会选B1地下1楼,但宝岛眼镜在台湾首度转投资的餐饮轻食店,
却租到“防空避难空间”,损失400多万,当时他们跟蔡姓房东租1楼和B1,有告知房东要
开餐厅,还请蒋友柏团队设计店面,几乎完工要开店,管委会却突然说B1有防空用途,不
能做生意要求拆除装潢,店家很错愕也跟房东对簿公堂。 店员:“这个巧克力也还不错
喔!” 专卖咖啡、面包的轻食店,这是宝岛眼镜集团,首度在台湾转投资的餐饮店,平
日下午店内客人还不少,还砸重金请蒋友柏团队设计空间,但展店却踢到铁板。 轻食店
营运经理谢惠鹰:“基本上是几乎完工了,那因为管委会这样说明,我们集团也因为要依
法行事,所以我们也不动工。” 装修师傅:“这里7、8个月都当拍卖场。” 位在光复北
路的店面,现在都当成拍卖会场地,出租布条高挂,当初餐饮集团和一位蔡姓房东,承租
1楼店面和B1要拓点,但不知道地下一楼是“防空避难空间”,都装潢好马上要开店,却
被迫中止。 轻食店营运经理谢惠鹰:“我们损失了好几百万。” 而大楼门口就有贴,B1
是防空避难空间,蔡姓屋主开出1楼店面和B1,每个月至少租39万。蔡姓房东委托房仲:
“租1楼给你,然后你觉得空间不够,有一些需要办公需要储藏的话,那地下室反正我也
不用,就给你用。” 双方对簿公堂,法官认定蔡房东刻意隐瞒,判他要赔餐饮集团装潢
费等432万,而附近屋龄差不多的大楼,也顶多1楼当店面,B1都没有出租使用。 市府建
管处总工程司邱英哲:“防空避难室的隔间必须用不燃材料,那如果有隔房间的话,那个
房间也不能设锁。” 其实在民国84年以前,60坪以上的防空避难空间可兼作停车场,60
坪以下可当营业空间,请建筑师变更执照就能再利用,但修法后,之前没申请转型,要再
开餐厅或店家就全面禁止,现在防空避难空间大多都是停车场,虽然时代变迁,防空用途
今非昔比,想创业省租金,店往B1开,空间规范,可别只听房东说了算。
所以到时候大巨蛋的B1是不是都要用特殊建材,或是完全当停车场来用?
巨蛋B1应该不会和百货公司一样用来当作美食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