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t1 (人,原来不是人)》之铭言:
: 我是觉得这证据顶多能去申请密级的教审资料,看当时的审查纪录是否有明确记载论文
: 题目
: 教审会议的出席人员能否看到这份履历表还是个疑问,要是他们没看到这份履历表,只
: 看到上缴的另一个名称的论文,根本不会觉得有哪里奇怪
: 就算教审人员真的有看到履历表,也看到另一个题目的论文,就算觉得怪怪的也会以有
: 实体本的论文为主吧
: 至于拿到履历表的承办人员是否跟另一份公文(有记载博士论文三册)的承办人员为同
: 一个也还是疑问,若是不同人,那现题目不一样也不奇怪
: 当然啦,更有可能的是当年上缴的就是履历表上写的这个题目的部分论文,只是在有更
: 多证据排除其他可能之前,说什么都还太早....
: 现在看来总统府是想用既成事实硬凹过去,就看论文仔那边是否有更多证据能证明他们
: 的说法
发言人回应说那是论文Part II
并没有说,在这个履历表的论文题目写错,和实际上交出去的论文不同
也就是,照发言人说法
当时蔡英文拿的确实是只有拿Part II 出来送审
交出去的博士论文题目是“Law of subsidies....."
那有可能的解释就是蔡英文把书拆成好几个部分
只送博士论文的第二部分送审
然后刘铁铮教授看到的是完整论文
至于为什么只拿Part II出来送审
政大也没有去查蔡英文的博士论文完整版?
护航仔要怎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