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很多人在靠北国产疫苗连二期都还没完成不知道效用更不知道副作用,
不过其实早在今年二月,卫福部就修改了“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基金征收及审议办法”,
而且已经公告施行。
http://b002.hchs.hc.edu.tw/files/14-1002-24028,r50-1.php?Lang=zh-tw
https://i.imgur.com/xhTMgGz.png
划线这句是新加的,简单来说,以前的判定标准是
“主管机关要证明不是因为疫苗而受害”,
现在改为“受害者要自己证明自己是因为疫苗受害”。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104070161.aspx
对于在无关情形中增订“医学实证未支持其关联性”一项,
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认为,这让接种疫苗出现不良反应的受害者必须举证,
对受害人非常不利。
现在看来这才叫超前部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