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追打TSJ是否违反跟骚法?

楼主: ilovptt (我帐号办了三次还不成功)   2021-04-22 18:21:52
如题
“反复或持续为违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
一直揭他疮疤,显然违反其意愿
在版上狂洗文章,显然是反复持续
其疮疤之内容,显然与性有关
那么,撇开年龄的问题,日后对鬼父、口交恶徒的公审行为,是不是都违反了跟骚法?
作者: GGrunrundela (GGrunrun)   2021-04-22 18:30:00
自助餐真是好吃呢
作者: terriermeow   2021-04-22 18:32:00
与性有关是指有性倾向的行为。也就是可能带有性满足的行为。所以你说的公审,不太符合法律要件的解释
作者: markban (马克白)   2021-04-22 18:34:00
针对同一个人都算违法
作者: kapasky (伪卡巴斯基)   2021-04-22 18:34:00
我们并没有跟踪或是直接骚扰危害到他的人身安全吧
作者: wwl0909 (魔鬼的步伐)   2021-04-22 18:41:00
既往不咎啊
作者: terriermeow   2021-04-22 18:44:00
确切而言要社会通念上与性倾向有关,比方说一直传屌照就是。所以就算有人抗辩自己传屌照给被害人是出于恶作剧与性满足无关,但有无关联是客观判断,不是行为人自己说了算。再判断完有无性关联后,也要判断是否踰越社会相当性。符合这两个过程才能该当法律要件。至于被害人不舒服的感受,当然是参考的依据,但不是法律解释上的必然内涵
作者: markban (马克白)   2021-04-22 18:52:00
要件根本没有写“性”只要符合八项样态就成立犯罪
作者: terriermeow   2021-04-22 18:55:00
符合持续反复与性外,还要符合其他该法所规范的行为态样,才会该当法律要件。所以当然有性这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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