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鲁阁烧出标案弊端!花莲县府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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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仁杰/台北报导
太鲁阁意外烧出政府采购弊端!交通委员会今(8)日针对该工程发包、监造、施工等问
题,要求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公共工程委员会进行专案报告,工程会调查后发现,李义
祥的义程营造在104年花莲县府采购案因文件登载不实遭判有罪,但花莲县府却未启动停
权措施。
太鲁阁出轨事件让台铁工程发包与施工安全问题再次浮上台面,前工程委员会主委李鸿源
昨(7)日指出,台湾公共工程有最低标文化,但便宜没好货,始终问题不断。
对此,工程会指出,最低标及最有利标都是目前采购法规定的决标方式,如金额大或案情
复杂等建议用最有利标,机关并可依采购法第11条之1,组成采购工作及审查小组决定决
标方式。工程会后续将再强化机关选择决标方式的能力,因案制宜采用评分及格最低标或
最有利标,并将施工团队,含分包商的履历列入评选项目,挑选过去表现较佳的工程团队
。
而对于外界质疑,李义祥的公司纪录不良,为何还得标多案?政府采购依采购法规定,只
有在停权期间中之厂商,才不能参与政府标案投标或担任分包商,李义祥担任负责人的“
义祥工业社”曾因围标被法院判决有罪,经招标机关刊登政府采购公报停权 1 年至99年3
月9日止,停权期间已过,另“义程营造”在104年间履行花莲县政府采购案间,有履约请
款文件登载不实行为,经法院判决有罪,但花莲县府却未启动停权措施,工程会已去函县
府要求说明。
另外,依营造业法第28条也规定,营造业负责人不得为其他营造业之负责人、专任工程人
员或工地主任,分包商人员为营造业之负责人,却担任主包商之工地主任,除违反营造业
法外,更有借牌转包之可能,但此案于内政部建置的工地主任系统未能及时发现,建议营
造业法主管机关内相关勾稽制度,以利查核预防 。
各界也质疑,为何工程现场未有设置足够列车安全防护措施?工程会回应,台铁局 “铁
路沿线工程施工确保铁路行车安全防范措施”,严禁机具、材料及车辆等侵入轨道一定范
围,另局外单位在路线及设施附近施工,也须依“局外单位在本局路线及设施附近施工工
作要点”办理,各工程主办机关应落实执行,台铁局应督促落实。工程会7日查访铁路行
车安全改善六年计画施工中的7件工程,发现1件工程有施工便道及工区边坡靠近铁道,但
未设置隔离设施情形,已建议机关改善,机关并允诺即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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