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有个公式
国会议员 采人数的立方根最好
这样算一下 好像也要130起跳
所以113根本太少
且我觉得立法委员人数 可以参照 地方制度法33条~3x条 还立法机关组织基准法
多少人 采固定人数 然后有一个最高限额
※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铭言:
: ※ 引述《Jsyc241008 (温馨肥宅)》之铭言:
: : 如题
: : 现在的立委人数以总人口来推算的话其实太少了 很难反应民意
: : 也很容易导致一党单独过半
: : 那如果把立委人数提高呢?
: : 比如
: : 目前立院有8常设委员会/4特种委员会
: : 如果改成
: : 每个常设委员会人数:16
: : 这样就有16×8=128个委员
: : 院长/副院长不参与常设委员会
: : 仅在院会及特种委员会担任主席
: : 这样总共130个立委
: : 想单独过半必须要有66个立委
: : 130-113=17
: : 17席全部塞不分区 也能有更多席次让小党参与
: : 这样能有效提高国会的运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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