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邱显智

楼主: sciss1 (无)   2021-03-13 13: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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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显智 FB
3月11日下午9:56
转录内容︰
※ 请完整转载原文 请勿修改内文与编排 ※
在台湾,几乎没有一个制度像是自办重划,多年来争议不断。#程序漏洞百出、#威胁恐吓
不断、#人头地主横行、#主管机关冷眼旁观、#被害人求助无门。
被迫纳入重划范围的人民,遇到地方势力结合开发公司主导的自办重划,几乎是毫无生机
。前台中市长胡志强放任的 #长亿集团,鼎鼎有名的 #新竹林郑炒地团,都是血淋淋的案
例。
没想到,面对如此重大的议题,从总质询到今天内政委员会的质询,徐部长接连拿出距离
比较远的政策当作回应,更不要说进入土地问题“居住权保障”的核心。
首先,徐部长在总质询时表示,要用修正〈土地法〉第34条之1,来解决自办重划决议门
槛过低的问题。
请问徐部长,“提高共有不动产处分门槛”和自办重划决议门槛关联是什么?
在计算市地重划的同意时,依据平均地权条例第58条第3项和被准用的市地重划实施办法
第15条规定,原则上是用各个共有人的人数和其应有部分计算之面积来算,根本没有土地
法第34条之1“多数决”的状况。重划会成立、决议门槛太低,是修〈土地法〉可以解决
的吗?
徐部长今天质询时,“进一步说明”是要用土地法“提高处分门槛”的“修法精神”,来
解决自办重划门槛过低的问题。
然而,自办重划的问题,并不止是在于“几分之几”的门槛,而是对于“不同意的少数”
保障不周,以及用多数决侵害少数人权利的问题。
面对这些根本上的问题,还有实务上屡屡出现的悲剧,只在意“比例问题”,恐怕根本没
有面对土地问题真正的精神。
再来是一个涉及会议成本而比较技术性的问题:代理出席。
在比较早期的案例,例如台中市长春自办市地重划会的签到表中,一个人可以代理超过十
位会员。除了让会议流于形式,更让有心人可以用价购代理书的方式,掌握会员大会。
虽然奖励土地所有权人办理市地重划办法在2012年修正后,已经规定“受托人接受委托人
数超过区内私有土地所有权人人数十分之一”时,人数、面积都不列入计算,但“十分之
一”的标准仍相当宽松,充其量也只是需要多找几个代理人(投票部队),提高一些会议
门槛。
此外,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股东大会都不能价购委托书了,涉及人民权益更大的重划,竟
然完全没有规定?
最后,徐部长认为,自办市地重划中,屡屡出现诸如伪造文书、诈欺甚公务员贪污等问题
,都是地方主管机关审核的问题。
然而,〈平均地权条例〉第58条第2项明文规定:“前项重划会组织、职权、重划业务、
奖励措施等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中央主管机关应该订定的法规命令,规定得一蹋糊涂、制度失灵。错误的政策造成的影响
,恐怕比个案贪污来得深远。因为这样的制度,正是这些问题一再发生的温床。
下个礼拜,我会找内政部来开会研商,来“协助”内政部想起自己的职权,做好自己该做
的事。
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因为懒得去找质询影片来看,目前算是邱显智单方面的说法。
徐国勇部长在总质询时表示,要用修正〈土地法〉第34条之1,来解决自办重划决议门槛过
低的问题。
邱显智反驳不适用,徐国勇部长继续说明适用。
邱显智认为这是用多数决侵害少数人权利。
那么邱显智到底认为少数人应该有多少权利?文章在这里断掉了,十分可惜。
其他问题看起来也是各说各话而已。总之没有看到打脸秀,期待下一回。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21-03-13 14:01:00
又在说林郑炒地团,选举到了就要来虚晃一招是吧?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21-03-13 14:07:00
新竹人看起来不在乎炒地嘛多数人侵害少数人权利 要怎么衡量通常都要搬上去叫大法官处理了
作者: goldenfire (金)   2021-03-13 14:08:00
有地的人干嘛在乎炒地?
作者: mynumber55 (morehair)   2021-03-13 14:32:00
台中市长妈妈卖地囉,要出来吠吗? 狂时粪
作者: Robben (裸奔)   2021-03-13 14:35:00
自住怎么算炒地
作者: purue (purue)   2021-03-13 14:53:00
圈地是很多政治人的赚钱金鸡母 不太可能改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3-13 15:18:00
去跟你们主席讲啊
作者: bruce2248 (moptt受害者)   2021-03-13 15:29:00
骂新竹不敢骂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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