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除役不拆除 为台电开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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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1 04:48 联合报 / 李善植/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局长(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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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于一月廿九日通过民进党团提出之中火燃煤机组“除役不拆除”主决议,建请行政
院要求经济部督导台电公司,未来每完成一部新燃气机组商转,二年运转顺利后即除役,
但不拆除现有二部燃煤机组。
虽然提案人立法院副院长蔡其昌表示:“家里已经有电了,不需要把蜡烛拿去丢掉”,但
此与台中市政府认为应汰旧换新,增设一部燃气机组就应该减少二部燃煤机组之主张,大
相迳庭;卢秀燕市长更严正抗议:这种版本,是护航中火,对台中人不公平!
立院此举根本是为虎作伥。因为中火之前为增设燃气机组,就已多次承诺,新设二部燃气
机组商转后,现有四部燃煤机组即改为备用,保证秋冬季不运转,春夏季备转容量低于八
%时才启用。但这种有限度只增不减的方案,早被专业环保团体及中市府拒绝。
如今,立院通过的主决议反而加码,“鼓励”新燃气机组商转后,燃煤机组“无条件”继
续烧好烧满;如此,一旦二部新燃气机组正式启用,将有十部现有燃煤机组和二部新燃气
机组同时运转,且长达至少二年(还要考虑新燃气机组未能顺利运转的变量)!无异火力
全开,假环保之名,行烧煤之实。
至于两年过后除役不拆除之说,更可谓混淆视听的话术。首先,若真是除役,就是不再需
要使用,如果还想随时用来紧急运转,这样能算是除役吗?更别说,机器久不使用就会故
障,机组若要能随时因应紧急发电之需,除须耗费人力及大量经费定期保养外,每日还须
维持空转待机,表面说除役却还要供紧急使用,实在是掩耳盗铃的做法。
此种转为紧急备用机组之方式,已埋下燃煤机组借尸还魂之伏笔。盖因“电力设施空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第二条虽规定,紧急备用电力设施,单一机组每年累积运转时数不得超过
七二○小时,却有“报经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核可者,不在此限”的但书。之前就
有协和电厂一、二号机组以转为紧急备用方式,由二号机组违规运转供电,台电甚至还向
基隆市府申请,要让一、二号机组不受每年累积运转七二○个小时限制,而遭环团痛批是
欺骗手段,持续制造空污。
有此前车之鉴,不禁让人质疑,提出燃煤机组转为紧急备用却不拆除的方案,是否给台电
预留走后门的空间?遑论依环保署之函释及法规,紧急备用机组毋需申请设置及操作许可
证,且经核可后,不需设置排放管道监测设施,因此本应除役的燃煤机组不仅能轻易重启
,还不受正常法规之监管。
若担心缺电,应该规画完善且环保的能源政策与电力设施,而非只是在家摆满蜡烛!
4.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看看高雄"光复"后空污有多严重?过去短短一个月竟然就发生四次工安事故?
2022还要台湾人民投给资进党?门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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