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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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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内政部透过新闻稿与公开发言,对最近台北市社宅的制度争议说了一些话。我可以直接
负责任地说,有很多都是无耻卸责的谎言。
之所以用那么强烈的词,是因为我真的对国家的住宅最高主管机关做出这些发言极为愤怒与
失望。老实说,社会住宅的兴办由于需要中央与地方配合,在实际运作上产生没有想到的问
题很正常。
但遇到问题该想的是如何解决,尤其是若成本与定价问题牵涉到中央法规,那么地方是很难
克服的,中央应该提供的是协助与解套,这才是中央应具备的大局观,而不是落井下石甚至
说谎。
批评要有所本,接下来我会谈谈内政部的说法哪些错了。
【社宅不用缴房屋税地价税,或地方可以自己减免?】
首先,社宅是要缴房屋税跟地价税的。
《土地税法》第20条规定明订公有土地只有“供公共使用”才能“免征地价税”,但社会住
宅是供特定居住者使用,不符合这条;而《房屋税条例》第14条也有列出“公有房屋免征房
屋税”的项目,社会住宅也不在里面。
事实上,就是因为社宅要缴这两笔税,因此《住宅法》第22条才另外规定可减免这两笔税,
并明列期限。
注意,有明列期限,期限是“五年,得延长一次”。台北市的自治条例要减免这笔税,当然
是不能逾越中央母法的,所以台北市最多只能不计十年的税。不然内政部要不要去问问看财
政部“地方的税收自治条例能否逾越中央法规”?
当然,中央的想法八成是“反正时间快到了我再修法延长就好了”,事实上大部分的法律也
都是这样,比方说危老条例今年又修法展延。
但地方政府在设定财务的时候必须保守,怎么可能听你中央挂保证说“安啦第九年我们一定
会修”就不做财务考量?说不客气一点,你们九年后在哪还不知道咧。
这就是中央应该解套处理却不承认的部分。不管是透过修改《土地税法》与《房屋税条例》
,或是解套《纳税者权利保护法》,都可以解决问题。
【没要求社宅100%自偿,有缺口中央会补贴?】
这点说对了一半,中央没有要求社宅要100%自偿。但另一方面,所谓的补助几乎拿不到,所
以你不自偿就等著亏到翻过去。
依《内政部社会住宅兴办计画融资利息及非自偿性经费申请补助作业须知》,地方政府要拿
到补助款有两个前提:
1.租金不能收太便宜,以市价七折为下限(含弱势户纳入平均),地方政府如果自己租金要
收太便宜当好人,中央不会买单。
2.租金不能收太贵,如果每坪月租金超过510元,中央就觉得你收那么贵应该已经自偿了,
不会买单。
所以,对于市场租金每坪超过729元的地区,就会是这个状况:
1.租金不能收低于市场七折,所以至少要每坪510元。
2.你已经收了每坪510元?那应该自偿不需要补贴了吧。
而台北市的市场月租金每坪多少呢?根据屋比房屋的统计数据,2020年台北市平均每坪月租
金为1578;而明伦社宅的自偿租金是多少呢?每坪月租金为842,这下问题很明显了吧。
所以,这个补助计画在国发会公布的“108 年度行政院列管重要计画推动情形”中被列为“
落后案件”,预算仅执行3.78%。而中央对执行率低落的解释是:“地方政府主要以自有资
金支应,无补助需求”。
OK,所以中央的意思是说,台北市有补助故意不申请,就是想找骂,所以才把社宅租金设到
四万被喷到飞天?睁眼说瞎话到这个程度,看到时真的气到笑。
这补助如此脱离地方实务,中央要做的应该是找地方政府商讨如何合理调整,让中央的资源
真的能帮到地方。而不是一副“没钱中央挺你啊”的样子,却根本让地方政府看得到吃不到
。
【可负担基准与社宅无关,中央早有社宅定价标准?】
可负担基准与社宅无关这点,是在避重就轻。
虽然《住宅法》第11条的可负担基准只谈租金补贴,但第25条有另外规定社会住宅的负担基
准阿。结果内政部只说“第11条跟社宅无关哦”,是觉得大家看法条都不会往下拉吗,哈哈
。
那么,内政部有按照第25条设定标准吗?其实也没有。虽然内政部满口“一般户8折,优先
户64折”,但这标准根本就没有明文出现在“任何地方”。
有出现过标准的,都是如《内政部“社会住宅兴办计画”先期规划费申请补助作业须知 》
的(8折),或上面提到的《内政部社会住宅兴办计画融资利息及非自偿性经费申请补助作
业须知》(7折)这种补助办法。
但这些都是中央补助的条件限制,也就是“要拿我的补助,你的租金要符合这个设定”而已
,不是社宅的中央定价标准。
事实上,内政部于2018年的新闻稿内,早已知道台北市采市价85折搭配分级租金补贴,也从
来没有纠正台北市“不符标准”,甚至还大夸“租金实惠”咧。
我退一万步说好了,即便是“一般户8折,优先户64折”真的是一个中央标准,那又怎么样
?这也是一个毫无科学依据的烂标准啊。台北市的市价8折,跟台中市的8折、台南市的8折
是同样的社会意义吗?
日本设定社宅租金的标准,考量收入、地段、折旧、便利、面积做了一个公式出来。内政部
作为最高主管机关设定出“一般户8折,优先户64折”这种粗糙标准已经很丢脸了。但更丢
脸的是,甚至连这个标准都是假的。
【共同解决实务问题,不要再说谎卸责】
我们所希望社宅的发展方向,一直都是中央跟地方解决财务可持续等各种实务问题,并把“
持续兴办社宅”变成全民共识并转化成选票支持,社会住宅才能一直盖下去。
所以我上述的每一项批评,即便很愤怒,但最后也尽可能提出了解决、或至少让事情往好的
方向发展的选项。
但如果中央只会不思改进,有问题就乱喷地方,而地方被搞到不爽盖了自己就无条件接手,
社会住宅就跟地方没什么关系了。且政策风险也随之提高,这会与“持续兴办社宅”的理想
逐渐背道而驰。
其他我不想多说了,最后只说一句:
八年二十万户,可不是地方提出的政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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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这篇作者在2018选前我个人认为是蛮偏时代和绿营郑文灿的
后来在八卦板PO文都被嘘爆的样子
不过蔡政府这几年搞下来似乎越来越爆气
下笔越来越不给蔡政府面子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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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删与板主删除,同样计入额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