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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先生遭香港政府指控“勾结外国势力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违反港版国安法,并以手铐+铁链缠腰的方式押往法院。
港府为强化正当性,更罗列出诸多“罪证”包含:接受多间海外媒体访问、与外国官员会
面,甚至连推特追踪蔡英文总统、美国务卿庞皮欧(Mike Pompeo)等都被视为证据(这
样合理吗?)
这种“以言入罪”的作法,不仅凸显港版国安法的荒谬,更是中国箝制言论、打击新闻自
由及侵害人权的铁证;黎智英被上铐的这一幕,意味着香港的言论自由已被牢牢禁锢。
反观台湾,今年再度被NGO组织“CIVICUS”从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自由等多个面向
评估,成为亚洲唯一被评为“开放”的国家;更有部分遭中国驱逐的国际媒体选择驻点台
湾,这些都显见台湾新闻、言论的开放自由备受国际肯定。
偏偏国内某些人忽视这些“国际认证”,继续指控政府戕害新闻自由;却在面对黎智英事
件时,完全的静音,没有任何批评,继续漠视中国箝制言论、侵害人权,典型的双重标准
!
4.附注、心得、想法︰总统府副祕书长李俊俋公开表态,黎智英被中国以箝制言论、打击
新闻自由及侵害人权的方式入罪,国内某些人继续指控政府戕害新闻自由,却忽视这类黎
智英事件,漠视中国箝制言论、侵害人权,根本是双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