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pqou (三三三)》之铭言:
: 感觉很多台湾人
: 应该说法学知识不足的台湾人吧
: 都认为立法委员的职责是"问政"...
: 只有很少数的人知道立委有立法的职责
: 很疑惑造成这样因素的起源是在哪里
: 造成很多老人都觉得,只要立委有在立法院破口大骂
: 或是一堆觉青看到立委有上传问政影片
: 就觉得做了好多事
: 问题是他们立法的效率是极差的啊==
宪法第 63 条:“立法院有议决法律案、预算案、戒严
案、大赦案、宣战案、媾和案、条约案及国家其他重要
事项之权。”
宪法第 67 条:“立法院得设各种委员会。各种委员会
得邀请政府人员及社会上有关系人员到会备询。”
按照宪法行使职权也有问题?谁的法学知识不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