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些话的确是我说的,但比例大概就是当天所有访谈的1/10不到
: 我没办法判断为什么要只放最后根本不在访纲,也只是举例的部分做整篇新闻,事实上
当
: ***
: 当天访谈问题如下
: 1.刑法第19-1条规定,“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
欠
: 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不罚。”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为什么可以不罚?
: 有罪不罚本来就有,但如何精准界定需要立法
那么委员你目前有对精准界定这部分,有什么见解呢?
: 2. 有委员提案吸毒、喝酒者一律不得免刑或减刑,是否赞成?
: 我赞成可以把构成要件写清楚,但立法没有这么简单的。
那么构成要件,你目前的想法是什么?
有打算提出修正草案吗?
: 3. 台湾是否应成立司法精神病院?
: 3. 台湾是否应成立司法精神病院?
: 我认为,台湾的监护处分制度有很大漏洞,必须进行修改,司法精神病院只是其中一环
而
: 已。
: 你知道我们的保安处分执行法一共89条,有关监护处分的部分只有“3条”,连风险分
级
: 的概念都没写清楚吗?
漏洞的部分,委员你也很清楚。
那么委员对这个分级有没有什么提议呢?
: 4. 司法精神病院是否会将精神疾病患者“罪犯化”,导致他们更被社会大众歧视,更
难
: 接受自 己的疾病,最终更难回归社会?
: 正好相反,是要让犯罪的精神疾病患者得到妥善的医疗照顾,帮助他们回归社会。
这个现在政府就有在做了,回归社会也是政府最终理想。但是委员,目前台湾社会显然是
未达成这个理想。
那么未来的司法精神病院会针对目前的什么行政上的缺陷做改革呢?
: 5. 政府应如何保护第一线的警察、医护人员?是否需要成立专责单位负责精神疾病患者
的
的
: 强制送医及后续治疗等事宜?
: 警察职权执行法本身就有带到有关精神疾病(包含疯狂、暴力、自杀自伤行为等等)的
处
: 理和强制送医事项,而后续治疗各区域都有精神医疗网的指定专责医院啦,台湾精神医
疗
: 密度这么高,我不懂你的专责单位是在说什么?
所以委员,你认为目前的精神医疗水平足够处理警员、医护遇精神病患攻击事件?
是这样吗?
: ***
: 结果这五题都没有写,我不知道这样的新闻是怎么产生的
: 有些事情就是现在不够,所以要修,阿大家都希望有一天这个世界没有罪犯,现在就不
是
: 我这边的立场就是
: 第一点:精神障碍者,没治疗时终身暴力风险升高,但治疗后与常人无异,问题是没病
识
: 感就是病征一环,需要从社区里去拦截。
那么委员,你对社区的拦截,有没有具体上的措施?
: 第二点:若我们不从系统的层面看,不从研究的证据去看,只想重罚伸张正义,大概无
: 第二点:若我们不从系统的层面看,不从研究的证据去看,只想重罚伸张正义,大概无
法
: 吓阻、更无法减少犯罪,特别是精神障碍者的犯罪。
所以委员,你的意思是你反对对罪犯的重罚,包括精神病患的犯罪,对吗?
: 第三点:要做系统性的改革,特别是前期投资,成本很大,但你不做,社会的代价更大
。
所以委员,你指出系统性改革的内容是什么?怎么改?如何改?
有什么样的想法吗?
: 第四点:台湾的社安网,光是在司法精神医学这块,就缺了“很多很多东西”,不只是
司
: 法精神病院,不只是延长监护处分可以解决。那么什么是证据告诉我们应该要有,但台
湾
: 没有的?
委员,所谓缺了很多东西指的是什么?
什么证据告诉我们应该有,但是目前台湾没有的?
: 总之同样的内容,我大部分之前都讲过了
: https://www.facebook.com/3Q.PehUi/posts/1181926632140326/
: https://www.facebook.com/3Q.PehUi/posts/1181926632140326/
: https://forum.ettoday.net/news/1735546
: 嘴我左胶就像嘴我舔共一样,没有的事情不会受伤害,
: 遗憾的是这个议题上帮倒忙,对团队与关心这个议题的委员感到抱歉。
委员,针对三立记者提问你貌似都有回应,但是都没有回答到题目要问的点上。
那么此次是委员你可以好好针对上述所提,给予一个清楚回复的机会了,这将是全国百姓
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