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RTuNaTeR (伪恶碎唸者 战力奶骚神↑)》之铭言:
: 在北美十三州仍在与英军交战时,这十三州都有“各自的成文宪法”,
殖民地哪来的宪法
这十三州各自获得英王的授权而建立 自治领
或称为 殖民地
还有的是英王直接统治 称为 省
其实那些自治的法源也不过是英王签署的一张纸罢了
: 所以从国际法来看,各州其实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
他们在反叛前只是殖民地/自治领/省
绝不是国家
至于选举人团制度
原因也很简单
就是将小州的重要性扩大 让候选人也得顾一下小州
这一点
绝对不是把 票票等值 当成天条在唸经的台湾人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