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all,
有关黄o案之系统争议, 几项争点说明如下:
1. 经查当事人并非目前系统中审核通过之党员,目前无本次选举资格。
2. 当事人所举出之[已重复投票作业], 经过内部讨论, 有以下几项资讯需条列在先:
a. 为确保票/投分离, 在通知信中的每张选票皆经由独立的 token 产生作业,
除寄信行为外并未与特定人员资料挂勾,
每个 token 意味着一张独立的选票, 经由投票通知信寄送给所有有投票资格党员.
每个人的投票连结都是独一无二的, 投票资格认 token 不认人.
b. 若党员完成投票后, 意图分享其投票连结给第三人尝试进行投票,
则该第三人会看到该党员已经投票的错误讯息,
唯这并非意味着该第三人已经进行投票.
没有投票资格的人, 一开始就不会产生 token, 自然就不会有投票权.
c. 投票通知信中亦有注明, 不应将投票通知外流给其他人使用.
d. 经确认系统目前党员期限显示, 只有辨识缴费与否,
此属文字上的表达不正确,目前已转请时代力量科技部针对这个显示进行更正。
(08/26 01:26 补充)
故, 从技术监察人立场, 我认为这是一个忽略信件提示的误会,
且显然不会影响选举结果, 因不会产生重复投票的行为,
另事前也已经尽了适当的告知义务.
以上说明,
时代力量决策委员选举监察委员会技术监察人 王景弘 (TonyQ)
本回复亦同时转知选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