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录音犯法吗?
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第29条第3款,则规定“监察者为通讯之一方或已得通讯之一方事先同
意,而非出于不法目的者,不罚”。
也就是说录音者如果也在出现在这对话中
是没有违法的
所以可以散会拉
大家可以回家啦~~
时代力量一堆律师,都知道眉角拉
总之当初参加那个餐会的就那几个人
所以谁是偷录者,相信时代力量内部应该是有在掌握了
呵呵
附上新闻说的:
与会人士包括时代力量前秘书长吴佩芸、前副秘书长简嘉佑、现任秘书长陈志明、新竹县
议员连郁婷以及前副秘书长、当时正在竞选新竹市立委的高钰婷等人。
昌明敏派:吴佩芸、陈志明、简嘉佑
竹苗派:新竹林志玲、连郁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