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之铭言:
: : 陈时中说,之所以决定在隔离5天后采检,主要是武汉肺炎大多在潜伏期的5到7天后发病
: : ,因此特别安排隔离5天后采检,除了可由卫生局安排以救护车前往医院采检,也可以自
: : 行开车、骑机车前往医院采检。(编辑:张雅净)1090423
: 看后面的风向都在肉搜特定ID 我就不跟风了
: 但网络上也蛮多在带 无症状而离家采检会造成防疫破口 的风向
: 我只是单纯想问一下
: 居家检疫跟居家隔离期间,有症状的采检
: 是否也可以自行前往
: 我看指挥中心的社区监测通报采检及个案处理流程
: 没提到怎么去采检,倒是采检完返家都有强调禁止搭乘大众交通运输工具
: 究竟彰化县这几个月以来,针对无症状采检
: 他们的采检作业流程是否也不一样?
: 又如果安排救护车(专车)接送跟自行前往皆可
: 到目前为止一共85,349个采检个案中 有多少比例是自行前往
一段时间没上来 发现PTT的绿色含量越来越高了 连本版的版名都改成___
难得看到一篇比较认真的文 抓重点回你
1.关于能否自行前往就医
卫福部疾管署其实早就公布答案,只是现在气氛尴尬
陈时中被人家拿敦睦舰队事件打脸,似乎是默默的不讲
疾管署的公开资讯在这里:https://reurl.cc/avv7j4
顺便附目录网页:https://reurl.cc/2ggvkv (各版本依日期先后排列)
根据管理机制的不同,开宗明义将管理对象分成三大类:
a.居家隔离:确定病例之接触者
有症状者由卫生主管机关安排就医。
b.居家检疫:具国外旅游史者
有症状者将送指定医疗机构采检送验,卫生主管机关加入主动监测。
c.自主管理:(略)
有发烧或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状、身体不适者:确实配戴医用口罩,尽速就医,且不
得搭乘大众交通运输工具;就医时主动告知接触史、旅游史、职业暴露及身边是否有其他
人有类似症状;返家后亦应配戴口罩避免外出,与他人交谈时应保持1公尺以上距离。
如就医后经医院安排采检,返家后于接获检验结果前,应留在家中不可外出。
d.整理
看完以上分类,应该清楚[居家隔离]者是不能自行就医的。
那[居家检疫]者呢?虽然文字上没有写“可以自行就医”,但只要与[居家隔离]相互参照
就能明白其实是可以,否则文字叙述一模一样即可。
事实是,[居家隔离]与[居家检疫]对卫生主管机关的角色定义显然不同
居家隔离:卫生主管机关必须负责送这个人去医院
居家检疫:卫生主管机关的责任仅止于“主动监测”
回头再比对[居家检疫]与[自主管理],同样是自己去医院,细节却不同
大概有两个重点:
(1)是否需要采检,[居家检疫]者需要,[自主管理]者由医院来判断
(2)是否需要依指示就医,[居家检疫]者因为按设定需要采检,因此必须到政府指定的医疗
机构就医,而不是自己随便挑一家医院;事实是,地方政府卫生局会有服务专线,不知
该怎么就医者,电话中对方也会告知。
而[自主管理]者就是自己找医院就医。因为是自主管理,卫生主管机关没有角色扮演,
因此在这一段的文字叙述上也显得特别囉唆,因为病患必须自己完成这些细节。
*但是不管是哪一种,当然都不能搭乘大众运输交通工具
2.关于风险高低的评估
顺便再处理这个问题:[敦睦舰队确诊者的家庭接触者] v.s. [居家检疫者]
如何比较风险高低?
答案,其实已经在上面的连结里头
[敦睦舰队确诊者的家庭接触者] >> [居家隔离者]
[居家检疫者] >> [居家检疫者]
论风险:[居家隔离者] > [居家检疫者]
这不只是因为[居家隔离者]明文规定不能自行就医,而[居家检疫者]却只需要依指示就医
还包括:
a.关于监测频率的规定
[居家隔离者]每天须被监测两次
[居家检疫者]每天须被监测一到两次 >> 以我身边人居家检疫的经验,就是一天一次电话
b.关于罚则
[居家隔离者]的罚则是纾困条例15条-1 >> 比较严格
[居家检疫者]的罚则是纾困条例15条-2
很显然的,在卫福部疾管署眼中,[居家隔离者]的风险比[居家检疫者]大呀
国民党拿敦睦舰队的事情出来讲,仔细想想
这其实不是一个双重标准的问题:标准本来就是两个,居家隔离比居家检疫还要严格
而陈时中......被人家拿新闻报导打脸
因为陈时中当初居然让那些按理是[居家隔离]的人“自行开车、骑机车前往医院采检”
现在回头质疑彰化县政府让[居家检疫]者自行就医,可能造成防疫破口........